湘鄂边区地方志中的语言志编撰与语言规范研究
2021-12-03唐子婷
文化与传播 2021年4期
唐子婷,向 亮
地方志是分门别类记载一个地域人类活动的总体史,语言志则是地方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该地域文化载体的及时记录。但是,我国地方志中语言志编撰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编写体例不完备、声韵调描写不准确、方言用字不规范等,综合表现为语言志编撰理论上缺失。本文以湘鄂边区地方志为例,梳理我国地方志中方言志和民族语言志编撰所存在的问题,以期能更准确、深入地认识汉语方言及各种少数民族语言,达到更加客观地描写与保存我国地方语种和少数民族语言的目的。
一、我国地方志中的语言志编撰现状
对于地方志中语言志编撰的专题研究基本集中于国内,研究时间不长,且成果极少。近三十年来,学界已经开始注意到语言志编撰问题,例如李炳泽在宏观的层面上提出编写地方志时应具体到一个县、一个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和汉语情况的观点[1]。后来的方志编撰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比如《来凤县志》将“土家语”单列为一节内容,从语音、词汇再到句法,版面达到20页之多[2]470-489;再如《龙山县志》将“语言”单列为一节内容,专门描写土家语,版面达44页之多[3];《思南县志》中描写思南汉语方言的版面则占据了60页之多[4]。蒙元耀从民族地区地方志编撰须顾及少数民族语言的视角入手,呼吁要扩大入志语种的描写范围,要最大限度详尽记录每种语言或方言,他更进一步地强调了地方志中对于语言研究的重要性,主张把志书编修与语言研究有机结合起来[5]。……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