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视域下公共体育服务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与发展转向
2021-12-03李帅帅董芹芹沈克印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李帅帅,董芹芹,2,沈克印,2
2019年6 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指出,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坚持行“简约”之道,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创新服务提供方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等要求[1]。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中指出,到2035年,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规范有序、市场充满活力、人民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公共服务完善、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格局,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2]。这无疑给作为社会公共服务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0年10 月,党中央召开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从治理格局到治理制度的转变,再到完善治理制度,谁来治理,治理什么,如何治理成为时代发展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而治理主体合理的角色定位,也成为国家公共体育事业得以发展的先决条件。为此,研究以“放管服”改革作为视域,结合角色理论与治理理论,就公共体育服务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与发展转向进行探析。
1 “放管服”改革视域下公共体育服务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
1.1 “放管服”改革视域下公共体育服务治理主体的角色界定与模型构建
“放管服”改革视域下,要求多元治理主体对公共体育服务进行管理、供给、生产、组织、保障,旨在高质量地向人民群众提供一系列能够共同享用或消费的体育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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