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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效能提升的实践进路

2021-12-02曾剑峰

黎明职业大学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纪检监察从严治党精准

曾剑峰

(福建工程学院 党委巡察办,福建 福州 350118)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1]。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的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如何精准聚焦主责主业,做实做细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完善监督体制机制,提升监督效能,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是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工作的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伟大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是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责首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2],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净化校园政治生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一体行使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既执纪又执法,监督范围扩大,为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支撑。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形成聚焦主责主业的监督机制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赋予的责任,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理念,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简称“三转”),强化监督职能。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与高校管理体制、高等教育规律相适应的监督体制机制,监督的对象、内容和范围进一步明晰。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对高校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制定监督责任清单,建立“1+X”专项督查工作机制等,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二)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

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高校普遍增加纪检监察岗位职数,有效解决人员不足、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并且进一步完善内设机构,理顺职责分工,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强化监督职能。设立校内巡察组和派出纪检组,隶属校纪委直接管理,结合监督对象的职责,实行常态化、近距离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精准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动监督力量向基层延伸,加强二级单位纪委建设,二级单位党组织普遍设置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配齐党支部纪检委员,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拓展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师生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整合校内外监督力量资源,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化监督体系,形成有效监督合力,全方位发挥监督作用。

(三)创新发展多元化的监督形式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推动监督形式和手段创新。如:主动深入各二级学院和行政机关处室,开展走访调研和谈心谈话活动;建立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分片联系基层单位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二级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党员干部赴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通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开展任前提醒谈话和廉政测试,做好选人用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开展谈话函询工作,加大函询结果核查力度;参加二级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了解领导班子政治生态建设及班子成员个人状况,监督谈话函询作出说明情况;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定期研判问题线索和从中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聘请特邀监督员开展民主监督等,更好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提高监督实效;等等。

二、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效能提升面临的问题

监督的实质是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是对权力滥用的有效遏制[3]。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监督效果不断提升,但仍存在着职责定位不准、方法手段不多、体制机制不健全、队伍能力素质不足等问题,与全面从严治党内在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角色定位不够精准

一些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仍固守自身是同级党委职能部门的思维定势,对监督职责的定位不够清晰,对监督目的和价值的认识较模糊,对“三转”后监督的边界和事项把握不够精准。由于角色定位不精准,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偏差或不足可能有:对“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把握不够,时常混淆了纪委专责监督与主责部门的职能监督,导致工作上越位、错位;聚焦政治监督不够,不善于从政治上看待和分析问题,对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的坚守、思想政治工作的抓实等方面监督不够有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还不到位,参谋助手作用发挥还不够,专责监督意识还不强,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精准监督意识不强,监督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纪检监察工作是个细活,精准思维不可或缺。有些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在监督理念上还跟不上时代要求,习惯于凭老路子、老办法开展监督工作,缺乏精准发现能力、精准监督意识。其具体表现有:对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开展的监督更多依靠于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核查、专项检查等传统手段,主动运用“互联网+”思维不够,不善于把互联网新技术和信息化手段运用到监督中;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对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的部门或领域缺乏精准监督,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查不到位。

精准监督意识不强,还影响到监督联动机制的构建。有些高校监督联动机制不够完善,纪检监察机构与二级学院党组织、行政机关处室之间在监督资源上统筹协调不够,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等方面衔接不够紧密,各方联动、同向发力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不够明显。

(三)监督“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到位

监督既要发现问题,更要解决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如同文章的前半篇和后半篇,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监督“后半篇文章”决定着监督执纪实际成效。个别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对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重视不够,存在重程序、轻整改,重惩处、轻教育等问题。有的在案后整改工作方面抓得不扎实,重在走程序、走过场,自查自纠力度不够,没有深挖问题根源,风险排除不彻底;有的在警示与引导方面缺乏针对性,针对高等教育领域常见风险点分类逐项开展案例剖析的方式偏少,教育方式不生动,以案示警、以案明纪效果不明显;有的在对受处分人员教育感化和鞭策激励上做得不够,关心帮扶措施不够具体,教育引导没有达到入脑入心。

(四)监督能力素养不足,存在“本领恐慌”

随着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干部需要不断增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然而当前高校纪检监察队伍仍存在干部综合素质与地方纪检监察干部有差距,队伍稳定性不强等问题[4]。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新增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从校内其他岗位转过来,基本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岗位培训,工作技能和经验较为欠缺。有的干部专业化水平不高,处置问题线索不够精准,纪法衔接能力不强,不善于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的干部政治素质不过硬,原则性不强,缺乏斗争精神,存在好人主义和办人情案现象。另外,部分高校还存在兼职纪委委员对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不够熟悉、履职积极性不高,一些党支部纪检委员不敢监督或不会监督等现象,同样暴露“本领恐慌”的问题。

三、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效能提升的实践进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要深刻认识到,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要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5]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态势,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职能,针对监督效能仍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明确监督职责定位,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重视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重要内容。马克思恩格斯在领导无产阶级政党进行革命实践时,一直强调权力监督制约对党的执政运行的重要性,同时明确指出,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集体必须形成一个权威性的领导核心,才能实现党的团结和力量集中统一,因为“问题是靠权威来解决的”[6]。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指出,要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7]。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作为党领导下高校履行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的专责部门,要恪守监督本职,增强“两个维护”政治自觉,突出政治监督,持续深化“三转”,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要提升政治站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自觉把政治监督置于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各项工作中。找准政治监督的切入点,重点加强对学校落实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选人用人、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高校全面落实。

二是持续深化“三转”。要正确理解“三转”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增强“主动转”的自觉,回归党章和监察法要求,坚守专责监督职责,厘清纪检监察机构专责监督与主责部门职能监督之间的关系,把不属于纪检监察机构职责范围的业务工作坚决交还主责部门,由监督“事”向监督“人”转变。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主责部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通过监督“人”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真正做到到位不越位、监督不替代。

三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要协助学校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通过协助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检查、压实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定期研判政治生态等,督促学校党委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负起全面监督职责。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督促二级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自觉扛起日常管理监督责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的组织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二)突出精准监督,健全监督协同联动长效机制

精准思维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要求我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精准研判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关键环节,精准有效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精准监督必须具备精准思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细节处着手,养成习惯。如果对工作、对事业仅仅满足于一般化、满足于过得去,大呼隆抓,眉毛胡子一把抓,那么问题就会被掩盖。”[8]随着高校办学规模、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高校很多部门的权力运行存在廉政风险,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工作涉及面较广,因此,找准靶心、精准发力便成为重要的工作方法。要做到精准监督,就需要突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聚焦重点人、重点事,加强联动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开展专项监督。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事项、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完善“1+X”专项督查运行机制,制定督查职责清单。持续开展对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工程建设,以及招生就业、科研经费、绩效分配、疫情防控等社会和师生重大关切领域的专项督查,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督”新模式运用,收集、整合校内外各种数据和信息资源,建设纪检监察业务数据库,打造大数据监督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电子监察”等技术手段,精准发现和处置违规违纪问题。

二是加强对“关键人”的监督。要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尤其抓好对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的单位或组织“一把手”的监督,切实管住管好“关键人”。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旦发现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及时提醒谈话、纠正偏差,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坚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

三是健全完善协作联动机制。要构建以二级单位党组织和业务职能部门全面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学校监督部门(机构)履行好效能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纪律监督等专项监督职责为主干的工作体系,形成点面结合、纵横交错的联动监督格局,确保监督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建立健全联席会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与审计、财务、基建、资产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度,强化联动贯通,提升监督效力。

(三)扎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形成监督闭环

马克思主义系统观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世界上任何客观事物都是一个个系统的存在,系统具有鲜明的整体性和关联性。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运用系统思维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比如他就创新发展问题指出:“既要坚持全面系统的观点,又要抓住关键,以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全局。”[9]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作,必须树立一体化推进理念,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抓实案后整改监督,推动问题解决,实现源头治理,形成监督闭环。

一是用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监督所发现问题突出的单位或组织,及时发出纪律检查或监察建议书,对症开出“药方”,督促责任单位剖析问题根源,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进行专项整治,健全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把建议书采纳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内容,及时跟进,定期抽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真正让监督“长牙”“带电”,产生效果。

二是抓实案后整改监督。要督促案发单位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将个案纠偏与制度规范相结合,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规范,实现标本兼治。落实好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工作,对受处分人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大教育感化和人文关怀力度,在严管厚爱中激励其担当作为。推行一案一警示,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采取案例通报、案件剖析、专题学习等形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

三是强化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要把督促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实行事前监督整改措施、事中监督整改情况、事后“回头看”的工作机制。以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为基础,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监督方案,明确 “时间表”和“任务书”,对重要问题、重要事项跟踪督办、逐项核查,督促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巡视巡察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另外,要让监督与正向激励更好地结合,把监督结果同干部选任、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挂钩起来,发挥出监督的最大效应。

(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升监督能力

坚持以德为先,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特征。毛泽东同志曾说:“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10]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1]。高校担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更应该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为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切实把 “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政治本色,增强斗争本领,坚决防止“灯下黑”,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二是加强能力培养。要通过举办辅导班、专题讲座、调研交流等方式,促进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执纪执法程序要求、审批权限、文书手续等,增强纪法思维,准确熟练运用“四种形态”。利用高校丰富的智力资源、信息资源,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掌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增强工作预见性和针对性。强化实战练兵,通过抽调办案、模拟演练、参与巡视巡察、挂职锻炼、以干代训等方式,加强传帮带,不断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是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作用。要配齐配强学校纪委委员和二级单位党组织、党支部的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进一步明确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职责,强调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政治责任。落实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党组织制度,纪委委员要加强走访联系,定期参加挂点单位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近距离监督和了解基层政治生态。建立纪检委员例会制度,加强工作交流和业务指导,促进纪检委员提升履职能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四、结束语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和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聚焦监督职责,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严字当头,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要以高质量监督强化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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