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贫困治理中的职教扶贫:目标转向与实践逻辑
2021-12-02梁小军胡多
职教论坛 2021年10期
□梁小军 胡多
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历史性消除了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1]“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们将消除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仍将长期存在……这个问题要及早谋划、早作打算。”[2]同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明确未来我国贫困治理的重点转向,解决相对贫困问题[3]。
一、问题提出
(一)从消除“绝对贫困”到“相对贫困治理”的转变
近年来,相对贫困治理问题已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国内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关于我国在2020年后减贫战略的转变导向。张琦(2016)、高洪波(2019)、陈志刚(2019)等认为,2020年之后,我国减贫战略重点将由集中性减贫治理向常规性减贫治理转变、由解决绝对贫困向解决相对贫困转变、由重点解决国内贫困向国内减贫与国际减贫合作相结合方向转变。这一观点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同。二是关于相对贫困内涵。大多数学者是从发展差距角度界定其内涵,认为“相对贫困是指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资源,虽然可以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达到社会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维持远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状况。”[4]三是关于相对贫困标准线划定的探讨。如王小林、冯贺霞(2020)从“贫”和“困”两个维度构建多维相对贫困标准,包括经济维度、社会发展维度、生态环境维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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