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建议书在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监管中的应用
2021-12-02张汉中颜怀柱芦丰魏媛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21年1期
张汉中 颜怀柱 芦丰 魏媛
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是监察法赋予国家监察机关的处置职能之一,是深入推进正风反腐标本兼治的有力抓手[1]。监察建议最早可以追溯到1989年国家监察部发布的《关于使用<监察通知书> <监察建议书>的规定》,该规定对《监察建议书》的适用情形进行了明确;1997年颁布施行的《行政监察法》首次从法律层面对监察建议做出具体规定;2018年《行政监察法》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是目前开展监察建议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对于保证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察建议职权发挥着重要作用[2-4]。在医疗卫生领域,高值医用耗材管理既关系到医疗质量安全,又关系到医疗费用与百姓负担。鉴于此,我院纪委一直认真贯彻省市纪委关于高值医用耗材治理的各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给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牵头部门下达监察建议书1份,并跟踪督促落实,标本兼治,推进高值医用耗材专项治理。近几年,医院医疗技术与诊疗规模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快速发展和进步,但与此同时,高值医用耗材在医院总体支出中所占比重也逐年增加,压降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增长,已经成为医院可持续发展必须克服的堵点。消除高值医用耗材廉洁风险,也成为医院纪检工作必须关注的重点。医院纪委全面发挥监察建议书综合功效,上追一级强化主体责任,深挖一层堵塞管理漏洞,紧抓不放,务求实效。开展“‘四定一备’制度落实执行情况及问题处置”专题行政查房,确保建议书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