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幼儿园“113”教育评价模式
2021-12-01汤小凤
好家长 2021年5期
文 汤小凤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幼儿园教育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将游戏作为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但是,农村幼儿园长期以来在教育实践中“重集体上课、轻游戏活动;重知识量化评价,轻游戏教育价值”的现象并未得到根本改变;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教育理念难以落到实处,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仍然严重。
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指出,要完善幼儿园评价,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同时要将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幼儿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作为评价幼儿园教师的关键指标。
近年来,芦溪县教育局充分发挥教育评价改革的牵引作用,努力探索基于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幼儿园“1+1+3”多元化评价模式,在指导幼儿园坚持科学保教、保障儿童的游戏权利、缓解家长的入学焦虑、引导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实践经验。
一、问题背景
2016年,芦溪县已经完成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县域内三分之一公办园基本实现了办园条件标准化。虽然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但幼儿园保教质量水平仍然不高,幼儿入园率并未达到教育行政部门的期望值,县域内存在“小班入园千方百计挤公办园,大班入园想方设法转民办园”或“大班幼儿选择不入园,读校外幼小衔接班”的怪现象,部分公办园甚至出现大班幼儿严重流失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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