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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为抓手推进茂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21-12-01

四川农业科技 2021年6期
关键词:农产品生产质量

杨 翠

(四川省茂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四川 茂县 623200)

农产品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必需品,随着农业科技和食品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种养殖和食品加工新方法等涌现出来[1]。这些技术使得农产品在产量和质量上都有了质的飞跃,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种类的食品,满足了不同口感和营养的需求;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严重地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引起农产品消费信任危机,影响社会稳定[2]。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对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提出了迫切的要求[3]。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趋势和方向,也是我国推进质量兴农的重要举措。然而,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农业生产以小规模经营为主、农产品交易方式错综复杂、产业链条不完整等诸多因素,都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的难度[4]。总的来说,茂县在提品质,下大力气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也遇到一些困难。

1 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1.1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领导机构。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工作的组织领导,茂县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县经信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落实工作经费。由县经信局牵头,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在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生产领域,以农业生产环节为切入点,选择十家获得绿色食品证书、补授权使用“净土阿坝”区域公用品牌标识,着力打造和培育有较强实力的农产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示范建设,形成全县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雏形。不断总结试点经验,探索追溯推进模式,逐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扩大实施范围[5]。

1.2 科学分工,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总体原则,明确了乡镇、农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一是制定《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通过方案的制定,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以及责任分工和要求,细化了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全面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制定《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过该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了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切实增强了应对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三是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县人民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重要指标,与全县11个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了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县农业部门与辖区内农药、种子销售经营者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

2 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2.1 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是按照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体要求,应用现代二维码信息技术,将农产品生产的各个节点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产品上市前的全程质量管控[6]。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有利于促使生产者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和加工,从源头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消费者查询和维权,改善消费预期,促进消费;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对问题食品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7]。因此,全县各相关部门都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市精神,科学规划,精确实施,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当着一项系统工程来抓,长抓不懈。

2.2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

为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茂县充分借助网络、电视等多种载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借助“阳光工程”“百日行动”“3.15”“质量月”和法制宣传等活动,开展以农业投入品使用方法、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上百场(次),累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止使用农药名单》等宣传资料5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 2000多人次。有效依托县、镇、村“三级网格”,在镇、村政务公开栏张贴宣传画,在村落显眼处悬挂横幅,向农户发放各类实用技术手册10000余本,向广大群众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料30000余份。深入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知识,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户合理安全用肥用药。通过开展广泛的深入的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有效提高了广大农民、涉农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3 强化保障,确保质量安全

3.1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为切实加大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茂县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已建设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1个,配备检测仪器设备62台(套),配备农药快速检测设备37台,各镇配备检测人员1人。在全县11个乡(镇)农技站加挂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牌子,每个乡(镇)配备了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103个行政村分别配备了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做到网中有格、格中有人,形成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的监管局面,实现网格化管理,各监管员与协管员信息及时更新,确保监管员与协管员在岗在位,明确岗位职责,使监管体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对农业重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基地也要求配备了质量负责人,将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延伸至生产一线,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安全追溯提供有力保障。

3.2 强化执法,确保监管到位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杜绝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发生。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记录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严防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乱用农药现象的发生。对农业投入品的源头加以监控管理,提升农业投入品的追溯力度,从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4 建成农产品生产主体信息库、建立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管控。将县内州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主体和“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纳入茂县农业主体信息库管理系统。有条件的将规模以上种养殖户全部纳入我县农业主体信息库系统管理,做到及时更新信息库数据。同时,按照“产管并举”的原则,指导督促纳入信息库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规模养殖场、收储运企业等各类农产品生产主体按照不同的农作物品种和最小生产单位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

5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二维码追溯

5.1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基础,分为三个系统。一是政府管理系统,由四川曙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依照职能分工对可追溯体系实行系统管理;二是企业管理系统,在企业中推行和建立企业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对产品的信息录入与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三是终端查询系统。消费者可以通过网上查询、短信查询、客服电话查询、自助终端查询等方式实现对产品信息的查询和了解。通过三个系统,以及平台的软件所提供的系统管理功能模块、追溯数据录入及维护模块、追溯码生成与打印模块、质量安全追溯查询模块,合格证模块,以及企业客户端软件等,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体系,制定统一的二维码。二维码要能体现产品品种、生产地块、生产日期、生产单位等内容,做到农产品身份可识别、可追溯。

5.2 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工作

按照建立记录档案、推行标准化生产、实行产地准出、规范包装标识等要求,加强对可追溯推行企业的管理。一是农业投入品的可追溯管理。推行农药、化肥、饲料等投入品的统一购买、统一使用。建立生产资料采购表,详细记录外来生产资料和采购情况,并将所有信息录入企业管理系统,通过相关模块实现可查询、可追溯管理。二是从生产到上市各环节的可追溯管理。种植业要建立全程农事操作记录和农药使用田间记录档案,并做好相关记录和产品购销记录,记录需妥善保存2年以上,以便追溯检查。农药、肥料使用记录档案要完整真实。农药使用要记录农药名称、登记证号、剂型、使用地块号、防治对象、时间、施用量、次数、安全间隔期等。肥料使用要记录肥料名称、登记证号、类型、地块号、施用量、施用方法、次数等;销售记录应记录产品销售时间、销售对象、种植户产品追溯号。此外各职能部门还应加强对各类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监控,指导和督促企业实行农产品安全可追溯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数据采集的真实、有效性。蔬菜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管理主要内容是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检测、包装标签、运输等环节;水果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管理主要是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储存、产品质量检测、包装标签、运输等环节。

5.3 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地方政府负总责,在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过程中,各乡(镇)负责落实参与追溯体系建设的农产品生产单位,督促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并和培育优势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的“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结合起来,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负责农产品生产源头到上市前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了农业执法、种植、畜牧兽医、植保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围绕主要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有关规定,对推行单位各环节的记录进行检查,对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标识使用和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根据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相关要求落实责任,确定专人负责;添置必要的设备,建立详尽、真实的农事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互动机制,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职责分工,工质监局负责农业标准化和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产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并做好市场准入工作。企业是责任主体,要选好记录员,做好生产加工环节信息的录入。各有关部门都认真履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做好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

5.4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投入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要求。全县从上到下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一是保证了县级相关部门和各镇的工作经费落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一个生产和使用“放心食品”的氛围,引导和帮助农产品企业推行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按照分级负责,逐级培训的原则,在职能部门和企业中选拔优秀人员进行有关培训,制定详细的追溯体系建设培训计划,确保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6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

定期对生产主体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和抽检,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巡查、诚信经营主体等信息纳入信息化管理,确保省、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信息对接及动态管理,并结合生产实际,做好相关制度制订、业务培训和宣传等工作,探索积累全程可追溯的经验。

7 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

7.1 经营主体参与意愿不强

大量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经营主体对新事物的认知迟钝,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成本和难度。再加上大多数农产品生产者以及农产品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认识不足,参与追溯的农产品得不到消费者的普遍认同,在没有明显市场溢价的情况下,各农产品经营主体积极性不高,参与意愿不强。针对这个问题,目前我县结合食用农产品带证上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推行),积极宣传 、培训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引导主体积极参与农产品追溯和农产品合格证的使用,以提高产品价值,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积极性。

7.2 追溯成本较高

当前,茂县农产品的生产以农户和小规模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标准化水平较低,而且农产品生产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低素质、小规模的经营致使运行中的组织成本和难度相应增大,最终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总成本偏高。全县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的建设,遴选了15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作为示范带动企业,辐射带动其他规模较小的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从生产信息的录入到产品上市销售(包括打印使用农产品合格证)等方面进行辐射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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