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光伏扶贫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2021-12-01王莉
热带农业工程 2021年2期
王 莉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贵州贵阳 550000)
光伏扶贫是以县级为单位,政府、企业作为投资主体,贫困家庭也可出资,在农用地上或者是贫困户自家屋顶、农业大棚、荒山荒坡、河滩等非农用地搭建光伏发电系统,利用电阳能电池板光电转换功能,将可再生资源太阳能转化为电能,所产生的电能除了供贫困家庭自用之外,还可以将富余电量按规定价格卖给国家电网[1],农户不仅可以得到直接收益,还能获得国家给予的发电补贴。近年来,河南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贯彻落实光伏扶贫项目,提高了贫困地区农户的收入,为产业扶贫探索出了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符合现代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1 光伏扶贫主要类型
1.1 村级小型电站
村级小型光伏电站是在具备光照、接网和资金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利用荒山、荒坡等未被利用的土地,按照每个贫困户5~7 KW 标准,建设总规模约300 KW 的小型电站(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贫困村可将电站规模扩大至500 KW[2],也可联合其他乡村建立联村扶贫电站)。村级小型电站归村集体所有,联村扶贫电站归各村集体[3],光伏电站发电所获得的收益扣除运营扶贫电站相关费用外,剩余的收益可以通过公益、分红等形式分配到户,提高当地农户的收入,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目前,村级小型光伏电站是光伏扶贫项目的主要发展模式。
1.2 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
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是利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屋顶或院落等闲置空间,安装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户用分布式电站功率一般要求在5 KW以下,主要特点是分布分散,规模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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