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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林业投融资浅述①

2021-12-01

热带农业工程 2021年2期

王 鹏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江苏南京 210037)

2003 年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国林业建设稳步推进。以“承包到户、明晰产权”为主要手段的“林改”显著提升了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但同时也使得经营方式向“碎片化、分散化”转变,给林业投融资带来了严峻挑战。前人对此进行了大量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投融资研究并不多见。陈珂等[1]认为,约有70%的样本农户面临林业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目前,我国林业实行分类经营制度,主要分为商品林和公益林,其中公益林风险由国家背书,补偿机制较为完善,收益相对稳定[2],商品林主要通过市场机制筹集资金,缺乏有效的财政资金支持,由经营单位自主经营管理[3],成本、收益波动大、投资风险较大,投融资矛盾突出。因此,将自2003 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国内关于商品林投融资的主要文献进行梳理和评述,旨在提出下一步研究需重点关注的方向,以便更好优化商品林融资机制。

1 商品林融资问题的原因

1.1 宏观经济重心偏离

当前主抓经济、工业为王的时代,主体为第一产业的林业,始终仅作为我国推进工业化进程中的辅助力量。朱阳生[4]认为为了加快我国工业化进程,牺牲林业来推进二、三产业发展,将林业生产资金转移至其他行业,极大拉大了林业与其他行业投资回报率的差距,且由于国家政策倾向于高新科技企业,财政资金多流向这些企业。周孝坤指出[5],相比美国、智利国家私人商品林分别给予高达50%、70%的补贴,我国林业企业财政性、政策性资金支持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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