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动漫化的优势研究
2021-12-01王芳雷朱志宇
内蒙古艺术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王芳雷 朱志宇
(1.内蒙古艺术学院新媒体学院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2.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动漫”一词,属中国特有。一般而言,是对动画与漫画的统称。宋磊在其著作《当动漫与旅游牵手》一书中将动漫界定为:“通过构建世界观和故事,推出想象的形象符号体系,再通过符号的反复呈现和不断传播,使其形成价值和品牌,最后通过营销体系使其价值不断变现和放大”的文化产品。其构成要素中,“根基是世界观和故事、核心是形象符号体系、成长路径是反复呈现和不断传播”[1](8)将动漫界定为文化产品,固然是商业社会的客观反应。但不论怎么说,动漫都是一种潜移默化中深度参与到我们现实生活之中结结实实的文化类型、文化形态和文化存在。世界动漫大国和我国动漫发展的漫长历程和实践经历都清晰的指明:创作独具本国特色的动漫艺术作品,走“民族化”发展之路是各国动漫发展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这种“民族化”体现在对本国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合理性运用,并在其中提取出足够代表本民族特有的、生动的、形象化的符号体系。同时,通过当代的诸多媒介环境反复呈现,积极将本民族对宇宙、对人类生存空间、对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客观事物的态度和观念与外界进行互动与交流,实现传统文化的跨文化传播,最终使传统文化形成价值品牌,在潜移默化中达到相互沟通与和谐发展之目的。
作为内蒙古的一名动漫工作者,我们有责任与全国同行一道,积极整理和挖掘本地区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并与动漫创作进行互动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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