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整体论”范式
2021-12-01汪欣
内蒙古艺术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汪 欣
(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学研究所 北京 100012)
整体论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是一个基本学术立场和方法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研究中,整体论也是重要的研究范式。本文从研究跨学科视阈中的“整体论”研究范式和非遗保护实践的整体性原则着手,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论研究范式。
一、跨学科视阈中的“整体论”研究范式
随着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时代,社会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社会发展程度越高,专业化程度也越高。专业分工是工业社会里人们看待问题和实践操作的基本取向。这种取向也会导致我们失去了一种整体的视角。整体论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重新成为我们审视社会和文化的方法论。
整体论(Hol ism)是关于人类整体性的认识论。在文化人类学理论中,以博厄斯为代表的历史学派和以马林诺夫斯基与拉德克利夫-布朗为代表的功能学派都将“文化整体论”作为基本学术立场和观察方法。
博厄斯(Franz Boas,1858~1942)是近现代美国人类学、民族学奠基人。他和他的学生们开创的博厄斯学派在美国人类学历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博厄斯学派又称“历史学派”或“历史特殊论”,主要理论观点包括特殊论与相对论的文化观,以及文化区理论与文化区分析法。
在文化整体观上,博厄斯认为,任何一种文化都是由部分组成的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彼此相互制约和配合,形成特定的模式或格局,反过来,这种模式或格局会影响和制约其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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