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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兹华斯的地方感缺失与修复之旅
——以《序曲》为例

2021-12-01龙瑞翠

关键词:序曲华兹华斯湖区

龙瑞翠,白 洁

(燕山大学 外语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

一、 引言

尽管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自称眼睛是所有感官中最专制的,但在他为追寻理想,不断从一个地方走向另一个地方的旅行书写中,他的眼睛却向读者细致呈现了他所到之处的地理景观和他对地方文化的识解。他因为地方感缺失而愈来愈忧郁与彷徨,他重返故园湖区,再获地方归属感,因实现自我修复重获欣喜与怀旧感。当然他对地方景观的书写中总是带有浓厚想象元素,据此他期望能以一种超越了纯粹视觉化的想象之力来构筑一个理想的地方,以安放他在启蒙理性主义和法国大革命创伤后的精神无根感。反映他心灵成长历程的自传长诗《序曲》(Prelude,1850)清晰呈现了诗人为追求理想从地方出走、地方感缺失、追寻地方感、重归地方到实现自我修复的旅程。

虽然学界对华兹华斯的研究早已汗牛充栋,但这些研究大多集中于诗人的自然生态观、宗教观、人文主义思想等,鲜有关注华兹华斯诗中的地方书写,纵有谈及者也大多或将地方与某种意象联系,或从现象学角度讨论地方与时间点(spots of time)的关联,而忽视了地方感缺失对诗人理想构建的影响。加尔维斯(Robin Jarvis,2001)是少有关注华兹华斯地方意识的评论家,他明确提出华兹华斯是一位具有极强地方感的诗人,却并未深入谈论华兹华斯地方感的形成过程。基于此,本文以“地方感”为切入点,以《序曲》为研究文本,绘制华兹华斯追寻地方感的旅行地图,旨在回答以下问题:诗人的地方感是如何缺失的?诗人修复地方感的途径是什么?

二、 地方感的缺失与追寻之旅

地方归属感简称地方感,其学理源头是当代华裔地理学家段义孚(Yi-Fu Tuan)在《地方依恋》(Topophillia,1974)一书中提出的地方依恋理论。段义孚认为地方是物理存在的某个点,但因为个体在这个点的地方体验即地方中某些具体事物影响个体对地方情感态度的转变,而承载了人类的记忆、情感和交流,导致个体对地方产生情感依恋。换言之,地方依恋指的是人类在物质环境中所拥有的情感联系,它不仅可以安抚个体的情感焦虑,也参与社会构建。加拿大人文主义地理学家瑞夫(Edward Relph)在地方依恋理论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地方”这一概念。瑞夫在《地方与无地方》(PlaceandPlacelessness,1976)一书中提出[1],人在与地方的动态作用中会产生某种心理特征,这些心理特征配合一定的行为表现可视为地方的某些象征性意义,进而满足人们对普遍情感联系的基本需要。《序曲》中涉及的很多地方都承载着诗人在人生不同时期对理想家园构建的期许,然而他童年时代在湖区、求学时代在剑桥和伦敦、青年早期在法国不仅未能如愿构建自己的理想家园,反而陷入越来越严重的无根状态,真实写照了诗人地方归属感缺失的现状。

湖区在诗人构建理想家园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不仅是华兹华斯的地理故乡,也是他最初的理想寄托。按照段义孚的理论,地方的价值在于它是一个能够为个体提供记忆、情感和交流体验的场所。然而诗人童年时代对湖区的认知却并未表征出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所说的“我童年时代的快乐的英格兰”[2]402的情感结构,反而呈现出一种地方体验感的欠缺。其一,孩童时期的华兹华斯因对外界感知不足而没有能力实现或感知地方体验,因此卷一中小华兹华斯偷船时看到的夜色让他感受到的不是宁静安详而是沉重阴郁的苍茫与空寂。其二,滚滚向前的工业文明迅速侵袭湖区,改变华兹华斯熟悉的地方景观,是诗人地方体验感缺失的外因,如卷二中昔日游戏天堂的“巨石”被气势恢宏的议会大厅“抢夺”的场景表明,此时的湖区之于诗人已然是一个陌生地方。其三,小华兹华斯在霍克斯(Hawkshead)学校度过的八年时光是他地方体验缺失的根本内因。作为出生于科克茅斯(Cockermouth)的湖区土著居民,华兹华斯自灵魂播种的幼年时代便与湖区的自然景观密不可分,家园感是湖区地方价值的直观体现,“湖区=家园”乃是一种烙入灵魂的直觉意识。然而霍克斯学校的八年学习生活改变了他与自然、与社会的关系。此时的湖区家园因为其精髓部分——原始、非理性等与小华兹华斯在学校接受的启蒙理性教育完全相悖,不再满足他对于地方价值的期望,无法为他提供有效的地方体验,因此卷二诗人回忆温德米尔平原竞舟片段时,他看到的“最初就是这些伴生的魅惑 /使我倾心于乡间的景物,但这种 /力量已逐日减弱”[3]38。启蒙运动影响下,城市文明介入湖区乡野,使诗人对湖区的地方识解、对自然与世界的认知都发生巨大变化,外面世界的精彩诱惑已经消解了湖区曾经给予他的地方归属感。纵然是湖区最典型的地方景观、为小华兹华斯提供了许多独特地方体验的温德米尔,也无法为他提供有效的地方体验。根据段义孚的理论,地方是快乐和归属的源泉,家园感是地方价值的重要体现。如果这个地方让个体感到恐惧与陌生而非快乐与熟悉,它自然不会给人以家园感,则个体必然会选择逃离。因此在启蒙主义思想指引下,诗人离开湖区前往剑桥,寻找他的地方归属感,以构建理想家园。

如果说英国是欧洲启蒙运动的重要发源地与发展地,那么剑桥和牛津大学就是英国启蒙运动的摇篮,以高举的现代文明和科学旗帜吸引着无数年轻人。从少年走向成年的华兹华斯也不例外。他将剑桥当成自己获取地方归属感的目标地,期望通过剑桥求学来重构其理想家园。众所周知,启蒙运动注重理性,提倡文化和教育的发展,因此学术价值是剑桥的地方价值所在,但诗人在剑桥圣约翰学院求学的头八个月却令他大失所望。在这里,年轻的华兹华斯每日奔忙于各种社交活动,不仅停止了他在湖区时与自然的实时交流,在学术上也一无所获。在他看来,剑桥的学术、社交生活哪怕是作为剑桥校园标签的校服都与自己追寻的理想家园格格不入,华兹华斯甚至将剑桥的求学生活比作“漫长的假期”——“假期(vacation)”与“空虚(vacancy)”的词源同根直观表达了诗人对自己在剑桥求学经历的质疑:剑桥学术价值的缺失背离了他对剑桥地方价值的最初期许,使他对理想家园的构建深感困惑,他需要去往新的地方寻找答案。于是伦敦作为“进步和启蒙的象征”[2]204成为他的首选。

在伏尔泰、亚当·斯密等启蒙主义者看来,城市乃是文明进步的象征,是自由和秩序的中心,伦敦作为当时世界顶尖的城市,自然也被英国社会认定为是文明进步的象征。在这样的时代语境下长大的华兹华斯自然也将城市当成进步、启蒙、自由和秩序的中心,自孩童时代起便对伦敦充满了憧憬。他甚至将伦敦与罗马、巴比伦以及“朝圣的修士们”所描绘的“金光闪耀的城市”[3]170相比,认为这些宏伟的城市景观都远不及他1788年首访伦敦时看到的繁华景象。然而他1791年重访伦敦却对伦敦乃至城市的态度发生颠覆性转变。在卷七“居于伦敦”中,华兹华斯以全景图的方式大量铺陈了伦敦市井景观、记录自己对这座城市的新态度。在华兹华斯看来,伦敦是“世间忙碌的原野上 /一个巨大的蚁丘!在我眼前,/再次漾动起你那不息的车水/ 与人流!在各种陌生人惊奇而敬畏的/ 目光中,你的常容显得非凡,/你的平庸显出生动;狂旋的/色、灯火、形状及震耳欲聋的/ 噪声;人们擦肩而过,或接踵/ 而来;商铺也接连不断——将琳琅/ 满目的商店结成长龙”[3]172-173。这是一个与他熟悉的湖区乡村完全不同的喧嚣世界。让他无法理解的是,如此熙熙攘攘的地方,邻里关系却表现出惊人的冷漠:“怎么可能互为邻舍,却不相 /往来,竟然不知各自的名姓。”[3]171这完全背离了华兹华斯熟悉的、湖区村民那种彼此熟悉彼此关心的相处模式与古老的乡村秩序。更糟糕的是,在这个文明进步的中心,他看到了许多刺痛心脏的人性堕落景象。比如像展览品一样摆放在剧院供看客观赏的“可爱男孩”,周围的看客不仅毫无半点怜惜,还津津有味观赏之;再比如那位工人父亲把“病儿带来见见阳光,呼吸一些 /新鲜的空气。他并不关心谁从 /面前经过,也并未留意我对 /他的注视,而是用粗壮手臂 /(这工匠的袖子卷到肘部,这会儿 /是偷闲从工作中蹓出)将孩子围在 /怀中,低下头去倾注目光中 /无法形容的爱意——本来是为了 /寻找空气和阳光,却似乎害怕 /它们伤害自己这可怜的孩子”[3]189-190。诗人通过描述工匠出身的强壮父亲不顾周围一切手托患儿以寻求阳光和新鲜的空气,却又担心此种环境中的阳光和空气会伤害到他可怜的孩子,既真实写照了工业化与城市化时代语境下城市自然景观的污浊,也以高象征手段呈现了工业文明侵袭社会道德文化的城市文化景观。这位父亲小心翼翼的患得患失结束了华兹华斯对工业革命语境下城市化与商业化社会城市景观的向往。于华兹华斯而言,伦敦作为文明理性方向标的地方价值正在缺失。此时的城市之于他,不再是文明进步的象征,而是与文明秩序恰恰相反的邪恶与绝望之地,他需要去往新的地方寻找归属感,以寄托自己的理想。

于是便有了他的法国之旅。标榜“自由、平等、博爱”的法国大革命对年轻的华兹华斯具有致命的吸引力,法国尤其是巴黎是年轻华兹华斯在伦敦之外又一个寻求人生理想家园的寄托地。诗人在《序曲》中多次提及与大革命重要事件相关的地点,例如曾举办过纪念攻占巴士底狱庆祝仪式的马尔斯校场,曾酝酿过多次革命风暴的工人阶级居住区圣安东尼郊区,召开革命会议的烈士山,曾被用来安葬革命活动家和演说家的贞尼维夫纪念堂等等。这些地点背后的地方价值——自由、平等、博爱——牢牢吸引着年轻的华兹华斯。诗人深信对革命的热衷“本来就未 /偏离自然的固定轨迹,是我们/早该享有的恩赐”[3]241,换言之,法国便是那个上帝赐福的理想之乡。然而议会谈判失败导致的革命风暴却很快将因家事困在法国的华兹华斯从自由革命的美梦中惊醒。面对风起云涌的巴黎,“就像 /面对一本厚书,读者只知 /里面有重大的内容,却根本不能 /读懂,因为书中的语言完全 /陌生”[3]262。此时的巴黎不再让他感到兴奋激动,而是让他深感陌生与困惑不解。随着革命的不断演变,尤其是亲历罗伯斯庇尔恐怖主义政策下的血腥暴力与无情杀戮,那个曾经毫无保留支持法国大革命的华兹华斯怯步了。面对越来越疯狂的民众与血腥的屠杀,华兹华斯曾经对法国大革命有多少热情与幻想,现在便有多少绝望与幻灭。华兹华斯原本期待革命的成果可以惠及全人类,但革命后的法国呈现出来的却是与理性自由完全相悖的非理性的“自由”——盲目而又疯狂的私欲的无节制放纵,此时的法国,已然是一个失去了可信的共同世界的地方,自然没有平等和博爱,只有为了满足私欲而施行的暴力——华兹华斯后来支持英欧联盟对抗法国也就理所当然了。法国所承载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地方价值此时已全部消失殆尽,诗人依然无法找到他渴求的地方归属感,他的理想家园依然是个空想。

至此,从湖区—剑桥—伦敦—法国的旅行地图,不仅清楚呈现了华兹华斯不成功地追寻地方归属感的路线,同时也呈现了诗人对地方归属感的识解。因为对外界感知不足,童年的华兹华斯没有能力感知自己的地方体验,更无法在已然遭受工业文明和启蒙理性侵袭的故园湖区寻找到地方归属感,于是他出走剑桥、伦敦和法国,寻求理想的家园,但剑桥让他陷入更深的困惑,伦敦让他大失所望,而法国则彻底使他理想幻灭。在其中,文明与野蛮都没有胜出,只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熵(entropy)在占据他的所有心神:一种因为地方归属感的寻觅与缺失引发的求而不得的焦躁不安。为了消除这挥之不去的熵,华兹华斯决定重返湖区,通过行走于故园自然来治疗自己的精神创伤,进而复获地方归属感。

三、 地方感的修复之旅

华兹华斯重返湖区的直接原因是故园湖区特有的自然景观和不可替代的地方价值。正如段义孚所言,“一个人对某个地方感情更持久,更不易表达,因为它是家,是记忆的中心,是获取生机的途径”[4],湖区之于华兹华斯便是这样一个地方。因此回归湖区意味着重获自由与欢愉——诗人在卷一开篇就以“微风”和“孤云”作向导,以“回家的耕夫”自比来表达回归时的内心喜悦。湖区熟悉的地理景观不仅唤起了诗人对童年的美好记忆,也使诗人得以重新解读自己与湖区的人地关系,重获童年的地方体验。基于此,加尔维斯在《旅行的薪酬》中提出[5],虽然华兹华斯特别强调想象的力量,但作为定居于格拉斯米尔湖畔、有固定居所意识的诗人,他乃是具有极强地方感(sensibility of place)的诗人。相对于剑桥的骄纵虚妄、伦敦的变幻莫测和法国的血腥杀戮,湖区是稳定安全的,可以让他获得心灵的安宁,而想象则给他安宁的心灵插上诗性的双翼,使他得以翱翔于文艺的海阔天空:“我凝视着这幻景,/爱意渐渐涌起,此时,一种 /高于幻想的能力使我确信 /能写出一部辉煌的著作,在石舍中 /及时动笔,或许也在那儿完成。”[3]4换言之,诗人返归湖区时对湖区特有景物和意象产生的情感变化是他获取地方体验的直接体现,而熟悉的故园景观给予他的地方体验又是他获得创作辉煌巨著的自信的保证。华兹华斯这一现实与想象并侪的景观观看方式有效地将当下的自我与那个逝去的快乐童年时代联系在一起,当下这个焦灼不安的自我似乎也获得了童年时代特有的纯真特性与安全感,从而实现了心灵世界的宁静与富足。这种景观观看方式所产生的效应首先被诗人倾注在故园湖区上,然后被诗人的想象力延扩为一个理想的乡村往昔,这个往昔同他逝去的身份、社会关系、他在世界中的确定性等等联系在一起,修复了他缺失的地方归属感。

正如博伊姆(Svetlana Boym)在《怀旧未来》(TheFutureofNostalgia, 2001)中所言[6],曾经真实发生或遇见的某些人物事会随着时间的沉淀融入记忆深处,但之后可能因为一棵树、一栋老房子等被“有意识”地唤起一系列情感活动,也有可能受到“无意识”的自我情感唤起一系列行为活动。这些“唤起”活动即是怀旧,其本质就是一种过去再现的心理活动。随着身体回归故园湖区,那些湖区特有的地方景观所承载的情感结构迅速勾起诗人童年的美好记忆,使诗人得以实现真切的地方体验,从而弥补童年时代因为感知能力不足而失效的湖区地方价值。此时的湖区不仅具有记忆、情感和交流体验的功能,还具有地方感失而复得的抚慰功能,因此对华兹华斯具有不可替代的地方价值。回归湖区后的华兹华斯常常以怀旧乡行的情怀漫步自然山水间,与自然进行最亲密的接触与交流,思索他与自然、社会、世界以及地方的关系,修复“启蒙理性”诉诸于他的各种创伤,实现自我心灵的复原。换言之,对于华兹华斯而言,湖区的地方价值体现在路上,因此他修复地方感的途径是在故园湖区的自然中徒步旅行。

在华兹华斯这一地方感的修复之旅中,重建自我与自然的关系是第一要务,因为自然既是自我的他者,又是自我的一部分。这一时期的华兹华斯就像是他写的《我是一朵孤独的流云》(IWanderedLonelyasaCloud,1804),孤独而自在地飘荡于空中,湖区就像是他漫步偶遇的黄水仙,以自由灵动的灵魂征服了孤云华兹华斯。因此自然是欢欣雀跃的,旅行者华兹华斯也是。在华兹华斯看来,虽然自然中事实存在的水仙并不能常伴诗人左右,但是充满想象力的内视之眼能让水仙的美妙景象不时浮现于诗人的脑海深处,让诗人情绪振奋,欢欣鼓舞。据此,诗人思索主体自我与自然他者的关系:二者并非对立关系,他者时常影响主体自我,并最终与主体自我融为一体。正是在外在与内在所见的自然景观中,华兹华斯可以深挖自己被法国大革命、启蒙理性主义震成碎片的外壳,寻求并实现自我完整性的复原。因此当他在坎伯兰(Cumberland)山崖以陌生人心境观海时,他不再像童年时代那样感到恐惧,而是心生愉悦,并真正感受到生命的真正价值。湖区独特的自然景观重新唤起、进而修复华兹华斯遗失的想象力和审美力,使诗人得以重新获得地方感:“重新 /站在大自然的面前,就像此时 /此刻我站在这里:一个敏感的/生命,一个富有创造力的灵魂。”[3]318

在华兹华斯看来,与剑桥、伦敦乃至法国等地方让人被迫承受各种桎梏生活不同,湖区乡野可以给人提供自由自在徒步漫行的空间,修复个体的想象力和审美力,从而实现人的彻底、真正的自由。而当他讨论在自然中徒步旅行的自由时,事实上已经以迂回的方式批判了这个时期因为圈地运动而形成的个体在乡村中的进入权问题。就像农民诗人约翰·克莱尔(John Clare,1793—1864)在《乡村游吟诗人》(TheVillageMinstrel,1821)中所写的:“曾有霄路通向自然幽僻,/曾有徯径蜒至道道山谷—— /圈地来了,界桩隔断途际:/暴君将私地标牌钉四处,/警示他人不得擅自进入。”[7]自然中的人应该是自由的,然而圈地运动却把每个人都禁锢在一个个固定位置,地方被切割成一个一个的私人领地,因此根本不存在自由穿行其间的可能。虽然华兹华斯的家乡“柯克茅斯镇正处在圈地运动的核心地”[8],他的父亲是绰号“杰米大盗”的当地望族詹姆斯·罗德的法律代理和事务总管,但他13岁时父亲意外身亡留下的遗产却均被罗德占有,导致华兹华斯兄妹5人被迫流离失所。因此华兹华斯对圈地运动深恶痛绝。但和描写丁登寺时故意隐去浓烟滚滚的工厂一样,华兹华斯几乎在所有作品中都回避地方进入权——甚至是关于圈地运动的所有问题,而极力书写一种前圈地运动时代个体可以在自然中自由地徒步徜徉的景观,其实是在以一种逆历史之流的怀旧方式呈现他对自由世界的向往。换言之,在湖区大自然中自由地徒步旅行可以重建人与社会的关系,从而修复诗人缺失的地方感。

基于修复地方感的第二要务——重建人与社会的关系,华兹华斯探及湖区在重建人与世界关系中的重要价值。尽管华兹华斯一度深受戈德温唯理主义影响,但回归湖区后的华兹华斯对戈德温(William Godwin,1756—1836)的唯理主义观点——美德只可建立在知识之上、农民是愚钝不值得美化的观点——是嗤之以鼻的。在华兹华斯看来,湖区独特的自然景观足以抵消启蒙主义者对乡野农民的价值评价标准。他回到湖区后重新审视他对人类的情感,欣赏那些由自然分配的工作,其中牧羊人的工作是他最欣赏的。他认为牧羊人就像是“君主,或像在大自然之下、在上帝之下/统辖万物的神灵”[3]211,因为牧羊人不仅拥有人身自由,而且长年过着希望与危险兼具的生活,尽管奔波劳碌,却享受着富有生活意义的流浪与自由,充分诠释了诗人所追求的生活的真正价值。牧羊人作为普通劳苦大众的个别群体引发了诗人对湖区普遍存在乡野村民的关注,因此在他的湖区徒步旅行书写中,大量出现儿童、农民、甚至是痴儿疯女等社会底层人物形象。例如《我们七个》(WeareSeven,1798)中那个没有生死界限概念的自然女孩,《坎伯兰的老乞丐》(TheOldCumberlandBeggar,1800)中那位年老体弱却坚持传递传统慈善爱心的老乞丐。诗人意识到乡野日常生活中的普通场景、普通人更能给予他真实的体验并领悟生活的真正价值,据此抵制启蒙唯理主义支配下,城市中逼仄、冷漠、甚至扭曲的社会生活。换言之,自由地生活在自然中是人诗意栖息于世界之中的最好方式。

简言之,因为工业革命、启蒙理性教育等因素影响,华兹华斯不得不承受地方感缺失引发的失落、错位、飘零感。为了消解焦虑感,他不断去往新的地方旅行——据华兹华斯的好友德昆西(Thomas De Quincey,1785—1859)统计,华兹华斯一生中徒步旅行的旅程数超过17万5千英里。[9]而“重归湖区”乃是华兹华斯旅行的最重要节点,清楚划分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旅行结果。之前,在剑桥、伦敦、法国的旅行经历让他的焦虑感越来越浓烈,直至陷入铺天盖地的幻灭感之中;之后,徜徉于既有孤清荒野风光又有恬静田园风光的湖区自然之中,诗人真正实现对地方的体验,重获遗失的地方归属感,不仅得以涤尽喧嚣城市带来的疲惫感和生存的焦虑感,而且实现灵魂的净化,恢复心灵的恬静和幸福感,从而修复他因地方感缺失而产生的自我断裂感。

四、 结语

正如格林(Graham Greene,1904—1991)在《没有地图的旅行》卷首所言[10],人生就像是孩童玩的拼图游戏,旅行的意义就在于找回那些丢失的单片,这些单片可能是一个故事,也可能是一段回忆,或是一缕温情,将他们放置到恰当的专属位置,然后拼成一个完整的人生。因此地方景观在消解人与地方分离所产生的自我断裂感和帮助个体重建自我连续性上具有重要价值。华兹华斯从离开湖区到复归湖区的漫漫旅途中,经历了因为感知能力不足而产生的地方感缺失,之后在启蒙理性之光指引下去往剑桥、伦敦和法国,寻求地方感的复得,但都以失败告终;为了修复因为地方感缺失而产生的自我断裂感,他重归湖区,在湖区独特的自然景观中徒步旅行,追寻湖区不可替代的地方价值,修复其缺失的地方感与自我断裂感。可以说,华兹华斯选中的每一个地方都是承载着许多故事、回忆与情感的单片,它们的恰当完整拼接,便是他极具个性化的心理地图,而那些帮助他实现恰当完整拼接的便是诗人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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