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主与责任意识:大学生自我管理的价值基准
2021-12-01王琳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王 琳
(吉林警察学院,吉林长春130117)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转型,教育体制也随之转变与深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指出,教育要“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另外也谈到“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1],这意味着转变育人模式、创新育人思路、真正有效地提高学生能力成为目前高等教育的重要课题。大学生自我管理作为高校开展育人工作的新模式与新方法,受到了教育界与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但是囿于高校的育人规范制度与传统管理模式,大学生自我管理很难践行到一个新的高度。具体表现为微观上没能厘清大学生自我管理的价值,宏观上没有一个完善的制度建设保障大学生自我管理。因此,有必要对大学生自我管理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研究大学生自我管理的价值基准对于高校学生工作的学术研究与制度实践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个人自主:大学生自我管理的根本理念
所谓大学生自我管理,指的是大学生为了实现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以及为满足社会日益发展对个人素质的要求,充分调动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卓有成效地利用和整合自我资源(价值观、时间、心理、身体、行为和信息等),运用科学管理方法而开展的自我认识、自我计划、自我组织、自我控制和自我监督的一系列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发展,从而趋向于自我完善的活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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