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分置、开放与盘活
2021-12-01罗必良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罗必良
(华南农业大学 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642)
农村改革的目的是活村富民。中国农村最重要、最庞大的资本存量,就是“三块地”,即农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在新的发展阶段,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农村在国内大循环的能动性作用,关键是以盘活农村“三块地”为支点,撬动和动员社会投资并优化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由此挖掘和释放农村土地的制度红利,重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并着力拓展农民的增收空间。
无疑,农村宅基地制度是我国最具特色也是备受关注的制度安排。正因为如此,《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要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为此,本期特组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回顾与展望”专栏,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希望有助于推进和深化对农村宅基地制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
专栏共选用了三篇文章。其中,董欢等人的《宅基地制度改革研究:现状、热点与前沿——基于2008年以来CSSCI来源期刊论文的文献计量分析》一文,以2008年以来CSSCI数据库中宅基地制度改革研究论文为数据样本,运用Sati、Spss26.0、Ucinet6.0、Citespace5.1等分析软件可视化呈现宅基地制度改革研究的科学知识图谱,并阐明已有研究文献在时间维度上的变化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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