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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名家发展消亡考

2021-12-01龙世行陈必应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学说学派名家

龙世行,陈必应

(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贵州贵阳 550025)

作为轴心时代①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众多辉煌灿烂的文明成果,正如闻一多先生所说:“人类在进化的途程中蹒跚了多少万年,忽然这对近世文明影响最大最深的四个古老民族——中国,印度,以色列,希腊——都在差不多同时猛抬头,迈开了大步。”[1]诸子百家相互争鸣,“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2]1746的学术繁荣现象无疑是这“猛抬头”与“迈开了大步”中的重要成果。在诸子百家之中,与影响深远的儒家、道家、法家、墨家或是各具特色的兵家、农家、医家、纵横家等学派相比,名家在文献记载中往往以一种尴尬的形式和地位存在。虽然有司马谈《论六家要旨》列其居六家之一并评价:“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3]3291《汉书·艺文志》更是探其学之源流:“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其所长也。及譥者为之,则苟钩?析乱而己。”[2]1737然而学说思想的苛察缴绕与不绪而亡的学派命运,使得名家无论在当时还是后世皆多受微词。儒家批其“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玩琦辞,甚察而不惠,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为治纲纪”[4]93-94。道家云其“骀荡而不得,逐万物而不反,是穷响以声,形与影竞走也”[5]1112。甚至到了后世连其学派有无亦成悬疑,如胡适就主张:“因为家家都有‘名学’,所以没有什么‘名家’。不过墨家的后进如公孙龙之流,在这一方面,研究的比别家稍为高深一些罢了。不料到了汉代,学者如司马谈、刘向、刘歆、班固之流,……于是凡有他们不能懂的学说,都称为‘名家’。”[6]本文拟在认定名家为诸子百家之一的前提下,探讨名家发展消亡之历史及原因,理清其脉络。

一、名家发展的历史背景

据《周礼·春官宗伯·大司乐》记载,“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7]325-326。《周礼·地官司徒·大司徒》云:“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而施十有二教焉。”[7]145-148三代时期的教育被官府垄断,其显著特点是学在官府、官师合一,底层平民无法接受正规的系统教育。是故惟官有书而民无书,惟官有器而民无器,惟官有学而民无学。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衰弱,以士为代表的新兴阶层日益壮大,原本属于统治阶级的教育特权分化下沉,这为诸子百家学说的产生创造了条件,此即章学诚《文史通义·诗教上》所云:“周衰文弊,六艺道息,而诸子争鸣。”[8]60

诸子百家的产生是传统官学下沉与新兴阶层壮大相结合的结果,因而虽有官学私学之分,而实际上百家之学皆带有浓厚的官学色彩。对此,章学诚多有论证,其《校雠通义·原道第一》云:“理大物博,不可殚也,圣人为之立官分守,而文字亦从而纪焉。有官斯有法,故法具于官;有法斯有书,故官守其书;有书斯有学,故师传其学;有学斯有业,故弟子习其业。官守学业皆出于一,而天下以同文为治,故私门无著述文字。私门无著述文字,则官守之分职,即群书之部次,不复别有著录之法也。”[9]1其《文史通义·诗教下》云:“自古圣王以礼乐治天下,三代文质,出于一也。世之盛也,典章存于官守,《礼》之质也;情志和于声诗,乐之文也。迨其衰也,典章散,而诸子以术鸣。故专门治术,皆为《官礼》之变也。情志荡,而处士以横议,故百家驰说,皆为声《诗》之变也。”叶瑛校注:“名、法、兵、农、阴阳之类,主实用者,谓之专门治术,其初各有职掌,故归于官,而为礼之变也。谈天、雕龙、坚白、异同之类,主虚理者,谓之百家驰说。其言不过达其情志,故归于诗,而为乐之变也。”[8]78章学诚认为周衰文弊、六艺道息、百家之学皆为《官礼》之变,在诸子百家出现之前便各有职掌,并不完全是新兴阶层的自我创造。

诸子百家之学出自官礼之变,而具体到各家各派,其学说源流又有所不同,这种学术来源的不同不仅影响各家的学说主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各家不同的学派命运。据班固《汉书·艺文志》记载,“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2]1728,“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2]1732,“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2]1734,“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2]1736,“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2]1737,“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2]1738,“纵横家者流,盖出于行人之官”[2]1740,“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2]1742,“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2]1743,“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2]1745。班固认为:“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2]1746

名家者流出于礼官,是因为“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2]1737。古代往往因为名位不同导致礼法上的争端,礼官之责在于依据礼法进行辩护,充当讼师的角色。据《吕氏春秋·离谓》记载:“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民之献衣襦袴而学讼者不可胜数,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因胜,所欲罪因罪,郑国大乱,民口喧哗。”[10]488随着新阶层的发展,礼官逐渐发展成后来的名家,关注的重点也由最开始的“刑名”延伸到“形名”“名实”。名家者流当时又谓之察士、辩者,《吕氏春秋·淫辞》:“察士以为得道则未也。虽然,其应物也,辞难穷矣。”[10]494《庄子·天下》记载了惠施“历物十事”及“辩者二十一事”,实际上正是名家当时主要流行的名辩命题:“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历物之意,曰:‘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南方无穷而有穷,今日适越而昔来。连环可解也。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5]1102“惠施以此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卵有毛,鸡三足,郢有天下,犬可以为羊,马有卵,丁子有尾,火不热,山出口,轮不蹍地,目不见,指不至,至不绝,龟长于蛇,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凿不围枘,飞鸟之景未尝动也,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狗非犬,黄马骊牛三,白狗黑,孤驹未尝有母,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辩者以此与惠施相应,终身无穷。”[5]1105-1106

由于激烈的社会变革,导致当时社会上出现了众多名实不符的现象,名家以“历物十事”“辩者二十一事”等名辩命题对这些现象进行阐释,这一做法对于当时的社会来说是必需的。名家的产生是出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需求,故章学诚谓之“主实用者,谓之专门治术,……主虚理者,谓之百家驰说”[8]78。由于名家学派成员往往充当讼师、察士、辨者,这种身份特点使得其学说的交流发展往往通过激烈频繁的辩说来达成,名家学派于辩说之中又尤其注重“形名”“名实”之论,实际上是强调论辩中的逻辑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名家的出现正是轴心时代理性精神的反映。由于名家在论辩之中注重思想的逻辑梳理,而与当时诸如儒道墨法等学派注重学说的思想内容与政治主张之阐发不同,所以颇受各学派之微词,《列子·力命》有“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11]201-202的评价,《荀子·非十二子》有“好治怪说,玩琦辞”[4]93之论,《吕氏春秋》则许其“言意相离”[10]486、“言心相离”[10]490。这种现象一方面与当时激烈的百家争鸣大环境有关,另一方面也可以看作是名家之学在一定意义上超越了当时的现实要求,因而不为其他学派所理解。

章学诚《校雠通义·宗刘第二》云:“名家者流,后世不传,得辨名正物之意,则颜氏《匡谬》、邱氏《兼明》之类,经解中有名家矣。”[9]8“汉魏六朝著述,略有专门之意,至唐宋诗文之集,则浩如烟海矣。今即世俗所谓唐宋大家之集论之:如韩愈之儒家,柳宗元之名家,苏洵之兵家,苏轼之纵横家,王安石之法家,皆以生平所得见于文字,旨无旁出,即古人之所以自成一子者也。”[9]10名家在当时的影响既不如儒家、墨家等显学,又不如兵家、法家受统治者推崇,因而其学派没能逃脱于秦汉之际迅速消亡的命运,其思想主张后来被各家吸收融汇,名家之学派消亡而名家之学未亡。名家学派的消亡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有多方面的影响因素,也与其所处的历史背景密切相关。

二、名家消亡的内因分析

关于名家消亡的内部因素,概而言之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学派立意上专门治术,缺乏思想建构。名家专意论辩,注重逻辑思维,而缺乏儒道墨法诸家学派那种学说思想的系统建构,导致其从一开始就缺乏有效的思想文化输出。二是在学说内容上苛察缴绕、言意相离。名家广设命题,巧意析辞,导致其学说内容佶屈缴绕,除了在小规模的论辩群体中交流外,难以在社会民众间广为传播。三是学派内部的学说分化、各持一端。名家以论辩阐发学说,而不同命题、不同人物间各有侧重、各持一端、难成系统。此三点为名家学派内部先天之不足,亦是其学派消亡的内部因素。

(一)在学派立意上专门治术,缺乏思想建构

由于名家关注论辩中具体的逻辑命题,其成员皆为好辩之徒,以善辩名世,导致学派成员往往以论辩为专事,即所谓专门治术,这种现象迥异于其他学派。当时之世,儒家提倡仁政复礼,墨家主张兼爱非攻,道家强调无为自然,甚至兵家、纵横家无不高举自家旗帜、宣扬自家思想。而名家关注琐碎之事而未有明确系统的思想主张,专门治术而鲜有自我思想之发扬。由此被当时其他学派视为另类而颇有微词,道家谓其穷响以声、形影竞走,儒家言其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实际上都是针对名家这种专门治术、缺乏思想建构现象的批评。

当时诸子无不究察经典,取法先王。孔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12]庄子言其创作之法:“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巵言日出,和以天倪。寓言十九,藉外论之。亲父不为其子媒。亲父誉之,不若非其父者也;非吾罪也,人之罪也。与己同则应,不与己同则反;同于己为是之,异于己为非之。重言十七,所以已言也,是为耆艾。年先矣,而无经纬本末以期年耆者,是非先也。人而无以先人,无人道也;人而无人道,是之谓陈人。巵言日出,和以天倪,因以曼衍,所以穷年。”[5]947-949而名家虽亦言去尊偃兵,却无系统建构,给人以好辩寡功之感。《荀子·非十二子》云:“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玩琦辞,甚察而不惠,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为治纲纪;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惠施、邓析也。”[4]93-94此类批评实则言中名家命门。

(二)在学说内容上苛察缴绕、言意相离

许抗生在《先秦名家研究》中指出:“由于名家注重‘苛察缴绕’和‘专决于名’,他们的思想确实带有浓厚的诡辩论色彩,这是不用置疑的。”[13]6-7张岱年在《先秦名家研究》的序言中指出:“名家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提出了一些违反常识或与常识不同的命题。这些命题之中,有些包含深刻的辩证观点,有些则属于诡辩。这些学说,由于违离常识,当时受到儒、墨、道、法等学派的排斥,秦汉以后,名家学说趋于沉寂。”[13]序名家的名辩命题关注事物的名实之别,注重逻辑思维的展开,这些命题的呈现往往与社会现实或世人常识相背离,虽然在逻辑思维和论辩技巧上具有某种合理性,但对于一般民众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匪夷所思。这种情况导致名家学派在当时的传播远不如其余各家,其诸如“历物十事”“辩者二十一事”这样的名辩命题超出了当时一般民众的理解范围,像“白马非马”“狗非犬”“白狗黑”这样的主张自然无法在社会上得到广泛的传播和接受。

名家学说苛察缴绕的特点往往导致言意相离的弊端。据《吕氏春秋·离谓》记载:“郑国多相县以书者。子产令无县书,邓析致之。子产令无致书,邓析倚之。令无穷,则邓析应之亦无穷矣,是可不可无辨也。可不可无辨,而以赏罚,其罚愈疾,其乱愈疾,此为国之禁也。故辨而不当理则伪,知而不当理则诈,诈伪之民,先王之所诛也。理也者,是非之宗也。”[10]487邓析作为名家的代表人物,治郑时反对旧制而制竹刑,“在当时对于破坏旧秩序、旧传统和旧法制,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13]8-9。《邓析子》云:“治世位不可越,职不可乱。百官有司,各务其刑。上循名以督实,下奉教而不达。”[14]可见名家之学与其主政之法实际上是不完全一致的,其“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的名辩学说,“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因胜,所欲罪因罪”[10]488,与其主政思想有所分离。故《吕氏春秋·精论》曰:“言者,以谕意也。言意相离,凶也。乱国之俗,甚多流言,而不顾其实,务以相毁,务以相誉,毁誉成党,众口熏天,贤不肖不分,以此治国,贤主犹惑之也,又况乎不肖者乎!”[10]486又据桓谭《新论》记载:“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为坚白之论。假物取譬,谓:‘白马为非马。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人不能屈。后乘白马,无符传,欲出关,关吏不听。此虚言难以夺实也。”[15]此则记载或为逸闻,但亦可窥见名家这种言意相离的弊端,导致其学说往往无法为政治实践提供充足的理论依据,因而其影响自然不如儒墨兵法诸家广泛。

(三)学派内部的学说分化、各持一端

从学说发展来看,名家内部分化极其严重,学派成员各持一端,缺乏系统一致的学说体系。学派内部的严重分化使得受众极难高效地接受其学说,即便接受也难以形成明确系统的体系。对于名家内部分化的现象,学术界至今仍看法不一。牟宗三指出:“人皆笼统以‘合同异,离坚白’说当时之名家,实则‘离坚白’乃是公孙龙之主张,而‘合同异’则是惠施之倾向,此两者各代表一种思理,而‘合同异’之思理尤接近庄子之玄理。”[16]朱前鸿则认为:“比较有代表性的名家思想,主要有四家。针对‘名实相怨’的‘乱世’,老子认为‘名’是‘乱之首’,主张无名,首倡‘无名’学派;比老子稍后的孔子从政治伦理的角度对当时‘名实散乱’的社会现实发出了感慨,‘觚不觚,觚哉!觚哉!’,提出了正名的主张,肇端‘正名’一派;鲁胜在《〈墨辩注〉序》中认为,‘墨子著书作《辩经》,以立名本’,提出名是对实的称谓,倡导立名,创立‘立名’学派;惠施、公孙龙为墨子后进,‘祖述墨子名学成形名一派’,也就是名家。”[17]这种学派学说分化与各持一端的情况,使得当时名家虽有一定的规模与影响,且不乏与各家各派的学术交流,如和墨家的“坚白相盈”与“坚白相外”之争、“白马,马也”与“白马非马”之争,和道家、阴阳家、儒家、法家的一系列争论②,然而由于在论辩中所阐发的都是一些零星、具体的观点,缺乏系统的学说架构,因而被诸家批判,其传播与影响亦非常有限。

三、名家消亡的外因考察

事物的消亡不能简单归咎于某一个方面,而往往是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就名家的消亡而言,既有前述之内部因素,也有众多外部因素。大致来说,名家消亡的外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群体构成上的特殊属性与浮泛无根,名家群体的构成有着特殊的阶级属性,这在先天上决定了名家组织上的松散与学派浮泛无根的状况。二是在复杂的政治环境中面临发展困境,学派成员专门治术,这在先秦时期的大争之世中难以发展,难以摆脱被黜废的命运。三是随着时代发展名家日益体现得不合时宜,先秦之后各家学派相互吸收彼此学说以保持学派的生命力,而名家在这方面并没有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

(一)群体构成上的特殊属性与浮泛无根

名家出于礼官,名家成员来自帮助处理刑狱诉讼一类事物的讼师群体,这一群体具有特殊的阶层属性,他们以论辩来宣扬自己的学说。然而辩者、察士这一阶层具有其局限性,他们关注的只是社会中某些具体的名实不符的问题,既不能像儒家那样确立致力于天下仁政的宏大政治目标,从而得到众多士人的依附,也无法如墨家那样立足于中下层民众利益而得到广大底层人民和手工业者群体的支持,所以名家缺乏能够维持其学派发展的政治基础和受众前提。《吕氏春秋·离谓》中记载了“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民之献衣襦袴而学讼者不可胜数”的情形,这种做法虽然使邓析红极一时,但以利相聚的目的注定难以长久维持繁荣的局面。而且邓析还操持“两可之说”,“洧水甚大,郑之富人有溺者。人得其死者,富人请赎之,其人求金甚多,以告邓析。邓析曰:‘安之,人必莫之卖矣。’得死者患之,以告邓析。邓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10]487《吕氏春秋·离谓》虽然没有交代这一案件的最终结局如何,但我们亦能预料一二。邓析的这种言行既不符合当时的道德标准,也背离了今天法律对律师的伦理要求。邓析作为名家学派先驱,以授讼援赎为业,乃至“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因胜,所欲罪因罪”,终至被诛。由此不难发现,邓析是以咬文嚼字的方式来解读法律条文,法律条文因案件不同而解释各异,这也是他能够“苟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的不二法门。总之,名家群体特殊的阶层属性使得学派的发展处于一种浮泛无根的状态,这既体现在其缺乏一定的政治基础和受众方面,也表现为名家学派群体规模有限以及其学说的零星散漫。这是名家消亡的一个重要的外部因素,是其学派发展中少为人知的一大症结。

(二)在复杂的政治环境中面临发展困境

名家缺乏儒家、墨家、法家那种明确、系统的学说体系。在春秋战国那样的大争之世,各诸侯国往往愿意采纳能够在较短时期内快速提升实力的学说主张,所以兵家、法家、纵横家于当时最受推崇。如吴国用孙武而“西破强楚,入郢,北威齐晋,显名诸侯,孙子与有力焉”[3]2162。楚国用吴起而得以“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3]2168。商鞅变法于秦,以法家学说治理秦国,提出:“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3]2229至于纵横家张仪、苏秦等,这些人有智谋、善决断,在瞬息万变的时局中知晓如何随机应变,能够满足诸侯争雄的政治、军事和外交需要,从而可以纵横捭阖,从诸子百家中脱颖而出,引领一时风尚,对当时的政治、军事发展走向产生了重大影响。儒家、墨家、道家之流,即便于政事上不为时用,但仍有其政治主张和社会理想。而名家无系统治国主张,当邓析为政于郑,“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当子产执政,作竹刑”[11]201-202,针对同一事实却推导出两个相反的结论,虽然初听似乎合乎逻辑,但将两个相反的结论合在一起却荒谬无比。不难想象,这样的学说对当时的社会不仅起不到任何现实意义上的帮助,还会扰乱民众思想。尤其是邓析还私作竹刑,其结局可想而知:“郑国大乱,民口喧哗。子产患之,于是杀邓析而戮之,民心乃服,是非乃定,法律乃行。今世之人,多欲治其国,而莫之诛邓析之类,此所以欲治而愈乱也。”[10]488另外,惠施相于魏也鲜有建树。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中,专门治术的名家学派虽名耀一时,但因缺乏系统的治国思想主张而不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不能解决各诸侯国的燃眉之急,终究难逃被黜废的命运。

(三)随着时代发展名家日益体现得不合时宜

作为我国早期的逻辑思想学派,名家未能摆脱被弃绝的命运。名家消亡在秦汉之际,秦统一六国后,继续以法家学说治国,加强集权,禁止私学。《史记·李斯列传》记载:“古者天下散乱,莫能相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所建立。今陛下并有天下,别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令到满三十日弗去,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3]2546由此,秦朝实行以吏为师、以法为教,各家私学皆遭禁止,形成思想上的钳制,本来居于下风的名家走向消亡便是自然而然之事。

秦祚不久,汉代秦治,轻徭薄赋,与民休息,除苛削之法,去烦苛之事,推黄老之学,崇无为而治。文景之后,国力日昌,武帝感于先秦以来“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2]2523之困局,遂“罢黜百家,表章六经”[2]212、“推明孔氏,抑黜百家”[2]2525,通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奠定了后世尊儒崇儒传统。在此历史背景下,无法满足国家政治需要的名家,其消亡的命运由此注定。秦汉之际,法家、道家、儒家之学相继得到统治者的推崇,而兵家、阴阳之学实用不废,至于名家、墨家则自然消亡。秦朝专制的文化政策使得名家和其余学派一样难以发展而进入低谷,及至汉朝,道、儒先后为统治者所推崇,而大一统的政治环境使得诸家学派很难像春秋战国时期一样辗转各国宣扬己说,主流学说既成,其余学派只能作陪衬。加上秦汉之时论辩之风大不如前,秦汉时期刑狱诉讼之法已渐成制度,春秋战国以来兴盛的私学在一定程度上也提升了民众对于法律的理解。于是名家既不能如先秦时期那样论辩析辞、发扬学说,也无法再像名家发展初期那样依靠诉讼之事维持生存,其学派消亡之命运也就在所难免。

注释:

①德国思想家卡尔·雅斯贝尔斯在《历史的起源与目标》一书中,第一次把公元前500年前后同时出现在中国、西方和印度等地区的人类文化突破现象称之为轴心时代。

②详见许抗生《先秦名家研究》第一编第八节《战国时期名家与墨、道、阴阳、儒、法诸家之间的论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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