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聚焦:中国宪法教育的起源及其演变
2021-11-30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1年3期
特约主持人: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持人语:宪法教育是一国法律教育的基石,是推进宪法实施、繁荣宪法学研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性、引导性与前瞻性的工作,它在提升公民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凝聚宪法共识、培育宪法文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
在我国,宪法教育不仅包括狭义的专业的宪法学教育,也包括广义的人权教育与公民教育。它们以统一的宪法学科为依托,并根据各自教育目标、教育对象的不同,在教育方法、课程设置等方面各有侧重,分别代表了宪法教育的不同面向,共同构成了中国的宪法教育体系。这一体系萌芽于晚清,伴随着中国宪法学科的形成与发展而得以不断完善,已经历了百余年的历史进程。为了完善宪法教育制度,提升宪法教育水平,营造良好的宪法文化,我们有必要梳理近代以来中国宪法教育发展的脉络,总结其中的经验与教训,以资今日之镜鉴。基于上述考虑,我们策划了本专题。
其中,本人的《中国近代以来宪法课程体系的演变》一文以宪法学课程为主题,具体梳理了清末以来中国宪法学课程的起源及其演变过程。中国的宪法课程最早出现于1897年设立的湖南时务学堂,其经晚清、民国直至新中国的发展演变,课程体系、课程内容与课程类型越来越丰富与多样化,最终形成了以中国宪法、外国宪法与比较宪法为主体的完整的宪法学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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