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2021-11-30
医院管理论坛 2021年11期
关键词:药品
国家医保局:做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接续工作
国家医保局近期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的通知》,提出原则上所有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后均应继续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不得“只议价、不带量”。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可参加。由医疗机构结合上年度实际使用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报送拟采购药品的需求量。医保部门汇总医疗机构报送的需求总量,结合带量比例确定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上一年度约定采购量。对于报送需求量明显低于上年度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应要求其作出说明,并加大对其采购行为的监管。
上一轮集采时差额中选的品种,原则上在稳定价格水平和临床用药的基础上开展询价。所在省上一轮中选价格不高于全国最低中选价1.5倍的,以所在省上一轮中选价格为基线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询价;所在省上一轮中选价格高于全国最低中选价1.5倍的,以不高于全国最低中选价1.5倍为基线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询价。
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三版)》,以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采集治疗工作。修订部分包括:增加无症状感染者招募要求,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初次阳性时间不少于3周,距首发症状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初次阳性时间不少于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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