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生成逻辑探究
——基于唯物史观视角
2021-11-30赵威韩剑尘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赵威, 韩剑尘
(1.安徽理工大学 计算机学院,安徽 淮南 232001;2.安徽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淮南 232001)
近年来,人与自然的矛盾和问题突出,倒逼人类不得不用更大的视野和更紧密的联合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是指在生命共同体的基点上,认识到人与自然的统一关系。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200周年诞辰大会的讲话中再次强调,“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同年,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这是对人与自然统一关系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发表了题为“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讲话,指出:“面对全球环境治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体现出中华文明对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崇尚,以及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追求。”这是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问题的最新、最鲜明表达。为了更好地澄清问题逻辑,揭示问题本质,本文拟以唯物史观为视角,对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演变逻辑进行深刻剖析和解读。
一、“人与自然关系”的演变逻辑
人类对于自身与自然的关系的认识,是一个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过程。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因为人自身实践活动的深化,而不断凸显出来。要看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对自身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受制于人的实践活动,受制于人类生产力发展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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