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企业的性质、特征与垄断治理
2021-11-30张苏龙
扬州职业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张 苏 龙
(扬州职业大学, 江苏 扬州 225009)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变革和互联网的发展,平台经济已经成为目前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这些平台的出现和发展为消费者提供了丰富的应用与体验[1]25。但在平台的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例如部分订餐平台对商家的高额抽成以及个别电商平台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对消费者进行“杀熟”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引起了人们对于平台监管和平台垄断地位的关注。2020年11月10日,我国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解决平台竞争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平台竞争的秩序。
平台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很难用传统的反垄断思路进行研究,因此,关于平台的监管问题存在着诸多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平台容易形成“一家独大”的市场结构,且平台会利用自身的垄断势力对消费者福利进行损害,必须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另一种观点认为平台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不应该用传统的监管思路进行规制[2]83。但无论何种观点,都必须对平台企业的性质、特点和运作方式进行理解,才能对平台的监管提出有益的建议。本文就平台企业的性质和特点与平台企业存在的垄断问题之间的关系进行论述,对平台企业的垄断治理提出针对性建议。
1 文献综述
对于平台企业的内涵,众多学者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李允尧等认为平台企业是以双边市场为载体,通过实现两种或多种类型顾客之间的博弈来获取利润的企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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