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怪人”石瑛
2021-11-30李迎
大众文艺 2021年21期
关键词:教育
李 迎
(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重庆 401331)
民国时期的湖北“三怪”之一石瑛,《新华日报》为其撰写挽联“从政清廉自守,处世刚正无私”,评价他“石瑛先生特别值得我们追忆的是他从政的清廉自守和对官场的奢浮疾恶如仇”“在抗战的今天,这样的操守是特别可贵的”,给予石瑛高度的赞美。
石瑛不与世俗同流合污,其品行高尚,廉洁奉公,他的一生特立独行,可谓是民国时期政坛中的一股清流。石瑛因只乘坐火车的第三等位而获“三等车主义”的称号、爱穿布衣布鞋而被称为“布衣市长”、且廉洁奉公并整顿南京的财政税收而被敬为“民国第一清官”。石瑛的所作所为在当时的环境中很怪,其他人做官是为了追求利益、金钱、权势,而石瑛很“怪”,他做官是首先考虑国家,民族、百姓,他为人不慕权贵,爱国为民,明辨事理还热心教育。石瑛的“怪”就体现在他的言行之中。
一、廉洁奉公,可谓“民国第一清官”
1932年,石瑛初任南京市市长。当石瑛着布衣、踩布鞋提着木箱,坐着三等火车来到南京时,面临的是南京混乱的财政局面。石瑛到南京执政前,南京市税收部门对大地主、大工商业主偷税漏税行为一律不管不顾、视而不见,而对小工商业主、街边摊贩、菜农等随意征收税款。这样混乱的税收加重了南京市民百姓的经济困难局面,而真正应缴纳税款的大户却拿着税款肆意挥霍。
石瑛上任后开始整顿南京市的不合理税收,提出了政府办公的三个原则:紧缩、廉洁、公正,立即颁布了《清查房产契约催缴大户税款》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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