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传播的艺术抽象性及其逆转:音乐社交化的视角
2021-11-29王亦高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21年7期
■ 王亦高
一、问题的提出
新媒体技术的广泛发展,已经渗透到诸多领域。就音乐传播而言,当下现象尤为值得关注:移动终端成为音乐传播的主要载体。截至2020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9.86亿,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6.58亿,通过手机在互联网上收听音乐的网民数量为6.57亿;音乐收听与即时社交的相互交织为开展“音乐社交化”的商业模式提供了广袤天地。①
近年来,“音乐社交化”已成为世界范围内不可被漠视的音乐听赏模式,全球主要的流媒体音乐平台也正趋向于此。在国外,主要是YouTube、Apple Music等;在国内,主要是网易云音乐、QQ音乐、酷狗音乐、虾米音乐等。其中,就国内情况而言,网易云音乐与QQ音乐这两家表现最为突出,几乎成为当下中国音乐市场的主导平台。而音乐平台的成功,毋宁说,正是“音乐社交化”运营模式的成功。2019年8月发布的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网易云音乐……旨在以音乐为契机探索其在社交领域的发展前景。”②2021年2月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又重申“网络音乐平台……利用拓展社交娱乐、演艺娱乐等方式,提高内容多元化程度”③。看来,对“音乐社交化”的持续关注与深入研究,可算是一件迫在眉睫的要务了。
研究“音乐社交化”,其实就是研究当下的流媒体音乐,就是研究当下中国人的音乐听赏模式;而音乐听赏,又无可置疑地是人们(尤其是年轻人)日常生活中几乎须臾不可断舍的关键组成部分。在21世纪的第三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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