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新时代乡村治理中的农民主体作用
2021-11-29季雨亭郑兴明
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1年3期
季雨亭, 郑兴明
(福建农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0)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之一。我国乡村治理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方面面。当前,我国乡村治理正打造出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其治理主体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包括基层党组织、基层政府、社会组织和农民群众等。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必须以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为前提,充分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然而当前乡村治理中,农民主体地位缺失,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失常,严重影响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进而影响到整个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因此,研究新时代乡村治理中农民主体作用的基本内涵和价值意蕴,分析农民主体地位缺失的表现,挖掘其内在动因,并探索出科学合理的实现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新时代乡村治理中农民主体作用的基本内涵及其价值意蕴
(一)农民主体作用的基本内涵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其目标之一为“治理有效”。如何才能做到乡村治理有效、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要重视农民这一群体。2018 年和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均提到,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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