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对实体零售业的影响分析
——以新华百货为例
2021-11-29西安财经大学
营销界 2021年7期
关键词:企业
西安财经大学 王 娇
一、新旧租赁准则的差异
(一)承租人会计处理
在旧准则下,承租人将租赁业务分为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在会计处理上,采用“双轨道”会计计量模式。根据旧准则,承租人对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别采用“上表”与“不上表”两种截然不同的会计处理。发生经营租赁的承租人仅需将经营租赁资产确认为表外资产,只需确认相关费用,并在附注中对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等进行披露。对于发生融资租赁的承租人,需要在租赁开始日根据租赁最低付款额的现值与资产公允价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同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新准则提出除了满足豁免规定的情况外(不超过12 个月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业务,采用一律“上表”的单一模式,即不再区分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一律确认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资产折旧、减值损失和利息费用。同时,新租赁准则也补充了租赁合同的合并、分拆和修改的相关指引。
(二)出租人会计处理
对于出租人而言,租赁仍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其会计处理基本上没有发生改变,只是增加了财务报表信息披露要求,主要是对已租赁资产的风险管理情况等方面要求进行详细说明,这样会更有利于它们了解实际情况,从而做出合理的经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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