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沙乡年鉴》为引探讨环境法的哲学基础
2021-11-28丁淑敏
魅力中国 2021年19期
丁淑敏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61)
一、《沙乡年鉴》中的环境法哲学理论
《沙乡年鉴》一书出版于1949年,然而初问世之时悄无声息、不受重视。1974年以后才渐渐走进公众视野,在美国的影响力与日俱增。作者奥尔多·利奥波德,在《沙乡年鉴》闻名之后,被誉为“现代环保之父”以及“生态伦理之父”。书中所包含的环境法哲学理论,成为后世环境法哲学发展的优美引子。
(一)“大地的伦理”
1.伦理观念的演进。利奥波德认为,最初的伦理观念是用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摩西十诫便是一例。随后的伦理观念中,才增添了处理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内容。这些规矩试图将个人融入社会,而后来的民主政治,则试图将社会融入个人。伦理规范在人类环境中的第三要素上的延伸,便成为一种进化可能和生态必然。
2.“大地的伦理”。大地的伦理,也称为土地伦理学,要求改变两个决定性的概念和规范:(1)伦理学正当行为的概念必须扩大到对自然界本身的关心,尊重所有生命和自然界;(2)道德上的“权利”概念应当扩大到自然界的实体和过程,赋予它们永续存在的权利,而不是把土地仍然当作是一种财产。为此,作者提出“大地共同体”概念。如书中所言:“人只是大地共同体的一个成员,而不是土地的统治者,我们需要尊重土地。”①土地伦理只是扩展了群体概念的外延,把土壤、水、植物、动物囊括其中,或者把它们概括起来看作是一个完整的集合——“土地”。
(二)经济决定论
1.经济的价值与存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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