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音乐教育的传承与创新解析
2021-11-27吴小敏茂名技师学院
艺术家 2021年6期
□吴小敏 茂名技师学院
艺术境界和道德境界紧密相关,音乐教育应是对学生思想、道德、情操、行为的综合教化,能够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人文修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赏美水平,充实学生的精神世界,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而使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1]。我国教育家孔子在他的音乐教化理想中提出,人生修养与艺术修养不应该只停留在世俗的小我完善上,而要上升到“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尽心上》)的至高境界,他向往的理想人格乃是对生命局限不断突破、不断提升,最终达至“圆善自由”境界的超越性人格。
中国各民族在漫长的岁月中自强不息,共同创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2]。其中,民族音乐具有独特的文化价值与艺术价值,多元化、多彩的民族音乐文化是各民族璀璨文明的结晶,具有重要价值。中国美学教学中,相关工作者将民族音乐融入音乐教育体系中,一方面能够促进我国音乐文化的不断发展,另一方面能够为培养更全面的音乐人才提供更丰富的资源[3]。
一、民族音乐教育概述
(一)民族音乐的定义
狭义的民族音乐是根植于某个民族生产、劳动与社会生活活动,富有该民族的音乐形态特征的传统音乐。广义的民族音乐是各民族的音乐,是多民族或一定文化与社会集团内共有且被继承的音乐总体[4]。简单来说,民族音乐教育是通过讲授和学习民族音乐知识、技术等方式,提高学生民族音乐文化水平的活动项目,其根本目的是传播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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