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党内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的思考研究
2021-11-26杨珉于庆伟
魅力中国 2021年17期
杨珉 于庆伟
(1.中共阿克苏地委党校,新疆 阿克苏 843100;2.新疆理工学院,新疆 阿克苏 843100)
一、党内反腐倡廉法规的内涵与特征
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具有十分多样的表现形式,在执政党内则以党内反腐倡廉法规表现出来;在国内法当中,表现为全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当中与反腐倡廉有关的规范;在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地方政府当中,表现为其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范当中与反腐倡廉有关的规范。对于党内法规建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给予其高度重视,不仅清理并修订了现有的党内法规,还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法规。基于我国国情和党情,我国的反腐败斗争是以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共同作为保障,构成整体的治理结构与我国政治体系相配合与协调[1]。可以说,在反腐败实践的整个过程当中,党内法规始终是一个重要的武器和手段,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党内反腐倡廉法规与反腐倡廉法律相比具有独特的特点,表现为:一方面,适用对象具有特定性,党内反腐倡廉法规是政党内部进行自我管理的规范,只能够对党组织以及党内成员进行管理;另一方面,行为规范具有严厉性,要想治理好一个国家就必须对其执政党进行严格的治理,我们国家的执政党是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其党规党纪就必须比国家法律还要严格,以严格的标准规范党员行为,这样才能够确保党组织整体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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