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治理视阈下健康赋权及其法律保障研究
2021-11-26朱姝尧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朱姝尧,杨 芳
(1.东南大学 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1189;2.安徽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2)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在习近平总书记的统一领导下,以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为出发点,统筹安排各项防控举措,短时间内召集精英医疗团队,动员一切力量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全国各省对接湖北各市分片包干,按照分级分区原则优化防御政策,在湖北省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遏制疫情蔓延,短时间内建成火神山、雷神山、方舱医院等对患者进行集中收治。各地政府采取各项措施确保医疗卫生服务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积极引导公民自我防护,及时通告疫情状况,消除社会恐慌,教育公众合理预防控制疫情传播,在交通运输、企业复工、人员流动等多方面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健康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石,个人健康与公共健康紧密相连[1]。
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健康权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其内容和范围必然受到社会经济、医疗卫生水平、政治环境、历史文化传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工业革命时期城市污染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带给人类健康的威胁似乎已很久远,但公共卫生和健康仍是现代城乡规划事业、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动力[2]。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发自内心的追求高质量生活、反思人的尊严、实现人的价值[3]。人们对健康的理解受个人价值观念的影响,因经济条件、文化程度、社会地位等差异而有所不同,健康状况也随着机体功能、基因等生物自然因素的变化而处于能动状态。……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