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电力调度模式的立法需求与完善路径
——以推进双碳达标为背景
2021-11-26刘颖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制度
刘 颖
(北京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71)
一、引言
2020年12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通过视频发表题为《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的重要讲话,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并承诺: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1](P12-16)
此外,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
电力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亦是化石能源消耗的主要领域之一。电力工业能否真正实现低碳生产和调度,将对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总值产生巨大影响。在当前气候变化治理,节能减排实现双碳达标的背景下,现行的电力调度相关法律法规在立法定位和价值理念上,没有考虑到环境保护和低碳的需求,条文中也没有纳入低碳节能的内容,在节能低碳电力调度运行中已暴露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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