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的“不平等思想”研究
——以《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为核心
2021-11-26张海丽刘桃秀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5期
张海丽,刘桃秀
(哈尔滨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一、自然状态下人和人之间是平等的
人类在进入文明状态之前,就像现在一样不平等吗?卢梭指出:“我认为人类当中存在着两种不平等,其中一种,我称之为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由自然确定的,是由于年龄、健康状况、体力、智力或心灵的素质的差异而产生。另外一种,可以称为精神上的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因为它的产生有赖于某种习俗,是经过人们的同意或至少是经过人们的认可而产生的”[1](P19)。卢梭为此区分了两个不同的层面:第一个层面是人的先天差异,也就是人的自然天赋的不平等,即基于年龄、健康、体力以及智慧或心灵的性质的不同而产生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始终存在于原始自然状态和文明状态;第二个层面是后天的差异在社会中产生的不平等,也就是精神上或政治上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更多的起因于人们同意的某种协议或为大家所认可的某种追求。卢梭认为前人在研究不平等现象时,都没能进行这两个层面的区分。追问不平等现象的来源,首先应考虑先天自然差异,再考察社会的不平等。
在卢梭之前的主流观点认为,人类与生俱来的差异决定了后来的社会不平等,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主人与奴隶的区别就在于主人天生就比奴隶更理性、更有智慧,所以主人和奴隶的不平等来自天赋的差别。卢梭为挑战此观点,提出了“自然状态”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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