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点思考
2021-11-26贺凌
法制博览 2021年2期
贺 凌
(黑龙江鼎润律师事务所,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一、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随着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实践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犯罪的总体比重正在持续下降,这正是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重要成果,同样也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的重要体现。虽然从总体数量上来看,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呈现出持续下降的良好发展态势。可未成年人的犯罪类型,却正向着更加恶性化方向不断地发展,即:暴力型犯罪越发的集中,且低龄化趋势也日益突出,极端的恶性的案件更是屡屡发生。如,某初中男生持刀伤害同为花季年龄的少女,却因男生未满14周岁而获得保释,由家长负责监管;某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杀害一名10岁女童后,将其抛尸。虽然已经对杀人者给予了收容管教3年,这一当前法律框架之下最为严厉的处罚;某未成年犯罪团伙轮奸未成年少年,强制未成年少女卖淫等[1]。
可以说这一件件的极端恶性案件,早已在社会舆论之中引发了极为强烈的震荡,大家一致呼吁对刑事案件的责任年龄予以降低。为此,如何看待、教育、挽救这些犯罪的未成年人,早已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有效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依然十分的严峻。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诱因
第一,未成年的心智过于早熟。在自媒体迅猛发展的今天,当代未成年人能够接触到的信息资源越来越多,以至于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都出现了提前成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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