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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在职民警培训管理现状分析
——以福建警察学院为例

2021-11-26黄曾慧

法制博览 2021年2期
关键词:培训课程教学

黄曾慧

(福建警察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周恩来总理提出“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的重要观点。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指出:和平时期,公安队伍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一支队伍。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公安民警素养,重视在职民警培训工作,是当今公安建设工作的重点之一[1]。近年来,公安部颁布与实施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贯彻、落实“三个必训”,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以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在前进[2]。

我国的在职民警培训工作,大部分依托于公安院校进行。本文以福建警察学院为例,梳理现阶段公安院校在职民警培训的发展与管理状况,研究培训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果,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探索。

一、福建警察学院在职民警培训发展概况

(一)福建警察学院在职民警培训类型

1.首任和上岗培训

公安机关新录用、新调入的民警必须接受正规的初任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任职和授予警衔。对于新调入首次担任公安机关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培训,后授衔。因此,对于首任和上岗培训是民警接收到的第一次警察专业培训。

2.职务、警衔晋升培训

职务、警衔晋升的培训对象一般为提拔晋升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民警。其中,省厅负责培训提拔为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含省厅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民警;各设区市公安局负责对提拔为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民警培训,培训对象可并入司晋督警衔晋升培训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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