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养护管理规定》修订的必要性分析
2021-11-25石晨刘垒母宝颖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珠江水运 2021年20期
石晨 刘垒 母宝颖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原《规定》自2011年实施以来,对航道维护标准确定、养护计划批准、养护工作实施与考核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提高航道养护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航道养护作为航运发展的必要支撑,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养护实施作业的各个环节都有了较大改变。
1.航道养护新形势
1.1 《规定》出台后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情况
2014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以下简称《航道法》)出台,第四章对航道养护进行专门规定,提高了对航道养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在《规定》出台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继修订,《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相继公布施行。2015-2019年间出台了《内河通航标准》《海轮航道通航标准》《通航建筑物维护技术规范》《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编制导则》等标准,《航道养护技术规范》已经部审核,待出台。
1.2 航道养护相关宏观政策变化
法律体系构建方面,2020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的意见》,在构建交通运输法规体系框架的基础上提出构建由水运基础设施法规子系统、水路运输法规子系统、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法规子系统三个子系统构成水路法规系统。《航道法》作为水运基础设施法规子系统的“龙头法”设专章对航道养护进行规定,明确航道养护在航道管理中的重要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