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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混合式教学的实现路径

2021-11-25张东方

法制博览 2021年30期
关键词:经济法案例教学模式

张东方

(伊犁师范大学法学院,新疆 伊犁 835000)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了全国高校新学期的教学工作。受疫情影响,全国各地高校纷纷开展线上教学,推动了线上教学模式的快速发展。[1]但是不论是单纯的线上教学还是线下教学都存在一些固有的弊端,只有将二者相结合才能扬长避短。换句话说,应当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混合式教学模式类型多样,本文以伊犁师范大学为例,选取“MOOC+翻转课堂”的形式,探讨高校经济法学混合式教学的改革路径。

一、经济法课程的角色定位

经济法学是高校法学专业的必修课。伊犁师范大学法学院的经济法课程选用由张守文教授组织编写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该教材将经济法分为总论与分论,内容上能够涵盖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制度,适合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对经济法专业知识学习的需求。本课程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四大部分。第一、二、三部分为经济法课程的主体部分,包含了本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第四部分探讨了特别市场规制的原理和制度。

二、经济法传统线下教学的弊端

目前高校的经济法大多仍采用单纯的线下教学模式,存在以下弊端:

第一,课程内容庞杂琐碎,课时安排十分紧凑。

经济法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主要包括总论、宏观调控理论、市场规制理论三大部分,涉及的内容十分庞杂琐碎。与之对应,经济法的课时安排显得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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