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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小丹江苗族村落社会的历史逻辑与文化特性

2021-11-25叶成勇

地域文化研究 2021年2期
关键词:丹江苗族

叶成勇

2017年8月,笔者带领贵州民族大学历史系5名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生在榕江县小丹江进行了25天的调查,比较系统地搜集了当地的各种资料,初步完成了《小丹江村志》的修撰。本文是对其中一些问题的初步思考,是作为《小丹江村志》的导论部分来写,初衷是用比较通俗的方式引导大众阅读村寨志,这也是我们对传统村落社会历史文化书写的一种探索。对此,恳请各位同好的批评指正,也借此机会与大家共同探索村寨志的书写。

小丹江,清水江上游一支流也。小丹江村则位于小丹江河上游两条小支流的交汇处,隶属于榕江县平阳乡,辖小丹江大寨、小寨、新寨、南丹共四个自然寨,地处榕江县西北边壤,距离县城百余公里,与雷山、剑河、台江三县接界。该地辟处雷公山腹地幽境之中,四周层峦叠嶂,山耸林深,绿水如碧,环绕其间。村支两委驻大寨,苗语称“昂切”(苗语音译),汉文献称为“养提”或“养堤”,沙子寨之意,小寨称为“养摆”,坡上寨之意。村内居民345 户,1,420余人,苗、汉民族杂居,以苗族为主,姓氏多达30余种,而以杨姓为多。小丹江水源十分发达,是雷公山区域苗族社会的黄金水道,连接着内地与苗疆,几百年的木材贸易,不断地加强了各地的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联系。历史上雷公山腹地的木材顺流而下,进入清水江,再运往长江水系。历史悠久的小丹江村,民族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各民族文化多元融合,是观察研究苗族社会文化的重要窗口。

一、大小丹江之含义

大小丹江,即大丹江和小丹江,当地人讲大丹江在今雷山县城一带,小丹江,即是榕江小丹江村一带。但乾隆《贵州通志》卷24《武备·师旅考》把大小丹江看作是不同的区域,而不是两个地名。“清江、古州诸地界亦牙交绣错,生苗声气相通,盘踞其中者为桃绕等四十八寨,名大丹江。右有乌叠等二十余寨为藩篱,名小丹江,左有鸡讲等十余寨,切近九股,凶恶尤甚,又大小丹江所恃以济恶之区也。”这是雍正六年(1728)张广泗从八寨(今丹寨县)出发,由西往东开辟苗疆时的记录。其对苗族多有污蔑之词,可置而弗论,但关于地理上的记述则是我们理解大小丹江的重要依据。要搞清楚大丹江的具体位置,必须找准桃绕、乌叠、鸡讲三个地名所在地。桃绕,就是现在雷山县附近及陶尧一带;乌叠,即榕江两汪乡之乌计;鸡讲,现雷山西江。从地图上看,陶尧处于雷公山腹地正中位置,从西边的丹寨往东看,西江在陶尧左边,乌计在其右边,与文献记载很是相符。

还有一条资料可以证明,就是乾隆元年(1736)正月平定苗疆包利、红银起义时,张广泗坐镇凯里,派三路大军并进。①(清)鄂尔泰等修,靖道谟、杜诠纂:《贵州通志》卷25《武备·师旅考》之苗疆师旅始末条。乾隆六年刻,嘉庆修补本。中路军指向是大丹江之桃绕、鸡勇等寨,鸡勇,今雷山记勇,在桃绕之西面。左路指向乌尧、防里等寨,乌尧,现雷山乌尧村,防里,雷山黄里村,与西江纵向形成一条线。右路军指向小丹江之乌叠、留神等寨。留神,今榕江乐里镇之列辰村。这些地方距离小丹江村多在30—40公里左右,显然是用兵的重点区域。战事结束后,清政府在今雷山县城设丹江厅,在今小丹江村附近设有小丹江汛。属于古州厅。

这样,发源于雷公山东面原始森林的小丹江河穿大寨与小寨而过,与来自剑河昂英的小河交汇于大寨寨口处,下流经过两汪及剑河之太拥、南哨而汇入清水江,成为清水江的一条支流,这条河所在区域就是清代所称之小丹江地区。而源自雷公山西面,流经雷山、台江而汇入清水江的巴拉河区域,即称为大丹江地区。大小丹江一西一东,弯弯曲曲,并行而流,河流两岸分布着很多苗寨,清代已是苗疆腹地,至今仍是苗族最重要的分布区。与大小丹江并称的还有九股河,同为清水江上游,“沿岸数百里,皆生苗巢穴”②(清)余泽春等修,余嵩庆等纂:《古州厅志》卷7《武备·纪兵》,光绪十四年刻本。。今当地人称大丹江在今雷山县城一带,小丹江为榕江小丹江村一带,明显带有行政区划的概念,应是清政府平定设治后的历史记忆。

小丹江村虽然处于小丹江河的最上游,本应属于苗疆的腹地,但是在清代开辟苗疆的军事活动中,这里往往都成为重要的军事据点,而不是我们现在眼中的边缘地区的小丹江。大小丹江是地理上的区分,也是清军用兵的战略防区。张广泗正是抓住了大小丹江苗族“地界牙交绣错,声气相通,互为依恃”的根本特点,综合考虑了当地的自然地理与河流走势、民族分布格局和国家一统治理需要,其划分和定位有其科学合理性。

二、小丹江三百年的历史进程

(一)“三百昂摆,八百丹江”:关于三百年前千家寨的模糊记忆

关于小丹江历史,直接文献资料和调查资料反映的大概只有300年的历程,也就是从清雍正时期开辟苗疆时算起。但雍正以前此地已有土著居住,主体居民是苗族。由于苗族无文字,这段历史都要靠口传,尤其是早期的历史记忆,只能靠口传。当地苗族古歌提到很久以前苗族先民从都柳江先入榕江车江大坝,后沿着平永河来到了小丹江一带居住。隐匿在深山伐木为屋,开山造田,躬耕山野,过着一段长期的安定生活,逐渐发展到“九千地七万寨”的繁荣景象。由于人多住不下,一部分迁往雷山,一部分迁往台江、剑河。这当然是一种模糊的历史记忆,似乎表明这里曾经十分繁荣,人多地窄。据传世的清代地方汉文献间接推断,这里确实比较繁荣,属于当时的“生苗区”,被称为“千家寨”。据乾隆《贵州通志》记载,雍正六年(1728)十一月,在独山州知州鲁朝聘的招抚下,八寨附近生苗及“其极远之千家寨俱后先归化,随筑城设官,隶都匀府。”①(清)鄂尔泰等修,靖道谟、杜诠纂《贵州通志》卷24《武备·师旅考》,乾隆六年刻,嘉庆修补本。看来,当时从都匀经八寨,有陆路可通小丹江,沿线开始筑城设官。当地现在比较可信的说法是“三百昂摆,八百丹江”。昂摆,也写作“羊排”,今小丹江村小寨所在地,传说这里曾居住300户人家,人们很富裕,过鼓藏节时有30 对(60 头)水牛打架。丹江,应该就是与小寨隔河相对的大寨,人户甚多,但反而贫穷,远不如小寨,还要依附于小寨,这隐约地反映出苗族社会内部的分化。昂摆和丹江合起来就是“千家寨”,但当地并无“千家寨”之称,而是叫“三百昂摆,八百丹江”。由此可见,这里很早以前就是人烟辐辏的苗族聚居区,而且其社会内部已经有很大的贫富分化了。结合雍正年间开辟苗疆之时,“千家寨”归化朝廷的历史,我们推测小寨所在地很可能是朝廷筑城设官之地,里面住着当地归化了的苗族上层,也住着朝廷派来的管理者。又据乾隆《贵州通志》卷25《武备·师旅考》苗疆师旅始末条记载,雍正十三年(1735)二月,包利、红银起义,该年五月初三日,起义军“诱陷小丹江汛,千总刘文魁及兵丁二百人并其家属尽被屠戮。”据此,所谓“筑城设官”,就应该是小丹江汛城,官就是千总刘文魁,驻扎有兵丁二百人,另外当还有随军开垦的眷属。所谓“三百昂摆”大概就是指这个规模。但正是因为此次战争,小丹江汛被彻底破坏,官兵全无,“筑城设官”只有短暂的7年时间就失败了。当地传说,因为一场火灾,“昂摆”很多人就跑掉了,其中的金氏家族去了今雷山羊排。羊排之名就是由金氏把“昂摆”带过去的,只是音译出现了变异。

总之,今小丹江一带,当地人说“三百昂摆,八百丹江”,汉文献有“千家寨”之称,这就是小丹江千家寨的大致来历。

(二)雍乾之际的风云剧变与纳入一统

在雍正年间鄂尔泰、张广泗开辟苗疆的大背景下,当时东部苗疆的开辟已始于雍正五年(1727)八月,鄂尔泰檄黎平知府张广泗招抚古州“生苗”。②(清)余泽春等修,余嵩庆等纂:《古州厅志》卷7《武备·纪兵》,光绪十四年刻本。六年夏,张广泗开八寨,以通运道,分兵进攻大小丹江,出奇设伏,尽焚负固之鸡讲五寨。前文提及的雍正六年(1728)十一月“千家寨”归化朝廷之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小丹江的历史开始发生根本性转变,是被纳入国家一统的重要标志和开端。但不久因“征粮不善”,雍正十三年(1735)二月包利、红银起义,苗疆战火再起,“围攻新疆各营汛,阻截运道。”由于起义队伍声势浩大,朝廷战事不利。乾隆皇帝即位后于本年(1736)十月改派湖广总督张广泗经略苗疆战事。至乾隆元年(1736)正月,张广泗移节凯里,调度诸军,于是分兵两路,会剿高坡,复分兵三路会剿大小丹江。①(清)鄂尔泰等修,靖道谟、杜诠纂:《贵州通志》卷25《武备·师旅考》之苗疆师旅始末条。乾隆六年刻,嘉庆修补本。高坡即高坡苗居住地,非指一处,而是一个片区,苗“自清江来者仍其旧,居山者曰山苗曰高坡苗”,可能就是前文所谓的以乌计为核心的十余寨。也就是《古州厅志》记载的滚纵汛管辖的125寨高坡苗寨,主要分布在今榕江西北部两汪一带,可能是指今短裙苗支系苗族,这一带正是小丹江流域的核心区域。乾隆以后古州镇四汛中已无小丹江汛,该汛应是在雍正年间被起义军所摧毁,从此未设。据光绪《古州厅志》卷7《武备·塘汛》记载“古州地方系新辟苗疆,水陆崎岖疏阔,原分汛塘以资防范,且通邮递而捍卫行旅计,安设四汛十九塘。”苗民起义被平定后,小丹江汛不存在,小丹江的驻防巡逻由四汛中的滚纵汛完成,该汛“罗列屯堡,环居山径,崎岖水陆狭险,镇压牛皮大箐,控制千家寨暨瑶苗各处地方,管辖高坡苗寨125寨,实为古州之犄角,保障之屏藩也。”牛皮大箐,就是雷公山腹地。看来,镇压牛皮大箐,控制千家寨及周边各族势力是滚纵汛的核心任务。据此推测,属于古州镇西北部滚纵汛的千家寨,应有塘兵驻扎。又据《古州厅志》卷7《武备·纪兵》,乾隆元年(1736),张广泗平定起义,先后共扫荡毁除1,224 处苗寨,赦免388寨,阵斩17,600 余人,俘虏25,000 余人。乾隆皇帝“诏尽豁新疆钱粮,永不征收”,又“从苗俗处分,不拘律例。”《古州厅志》的相关记载录自魏源的《圣武记》,当可信。在这次战事中,小丹江汛被毁,苗寨也可能遭到扫荡,苗民受到牵连,千家寨中的小寨,尤其是上层人物受到重创,很多人被迫迁徙。“千家寨”之名淡出历史的记忆。

张广泗自八寨向东开辟苗疆时,已分兵进入小丹江,后设小丹江汛驻兵二百人。小丹江此时的苗寨,据田野调查,当在今小丹江的“历昂”和“由昂”田坝中或旁边的坡地上。苗疆起义被平定后,重设滚纵汛,其中驻扎在小丹江的塘兵应在后面不远处的一座尖山上,现在小丹江大寨背后尖山上有营垒一座,半山还有战壕,战壕中立有一根铁柱。这正符合“罗列屯堡,环居山径”的记载。屯兵战壕中的铁柱应是张广泗等于乾隆元年(1736)平定大小丹江后派人所立,属于记功性质的纪念柱。当地人认为屯兵战壕和其中的铁柱是官家断他们的龙脉,名曰“斩龙”,以防止再出“王子”或“反王”。千家寨此时有的人被迫迁移到山上或逃离此地。当地人说在现在寨子背后坡顶上叫“屋背坡”,就是从由昂迁徙上去的。迁徙的背景应是乾隆年间张广泗平定包利、红银起义,当地人为避兵乱而上去的,而现在的小丹江大寨应是张广泗等招抚或“赦免”后陆续搬下来的。当地还传说,最早的祖先是住在“由昂”田坝里,后来这个地方出的女孩子很有本事,都进京赶考去了,而男孩子则很无能,于是老人们就商议集中搬到现在村寨的背后面叫“屋背坡”的地方居住,建有芦笙坪,击鼓吹芦笙。住了一段时间,某家的狗跑下山去滚水塘,身上带着水绿瓢回家。主人们才知道山下面有水塘,有饮水之处,人们又才逐渐搬下来,以水塘为中心居住,形成现在的村寨。这个故事很可能是对乾隆初年发生在当地平定苗民起义及其招抚的一种隐喻。

(三)走向繁荣与急剧衰落

乾嘉道时期,由于木材贸易,汉人不断进入,苗汉通婚,文化融合,小丹江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并逐渐走向繁荣。

此时期整个苗疆比较稳定,社会经济逐渐发展起来,特别是外地汉人的进入,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要素促进了苗疆的开发。小丹江一带林木顺流出山,贸易往来增多,逐渐形成多民族多文化融合发展的态势。小寨虽然可能在包利、红银起义中遭受重创,但并未消失,当地居民曾挖出当时的汉文界碑、砖瓦窑址、碾坊等,可能是塘兵的遗存,大寨的人们在附近修房屋和耕地时也不断有屋基和瓦片发现。但现在小丹江的诸多姓氏中,以苗族杨姓最早进入小丹江,传十代人,距今约200余年,张姓和杨姓稍晚,张姓自台江迁入。杨姓居住史据大寨杨光能先生家藏其祖上契约文书推断,至少已在160多年前的道光末年自归备(方言读bì)寨迁入。在村寨附近坡地上,还有清道光年间典型的汉式墓碑,制作精致,雕刻十分精细。这些都清楚地表明到了道光年间,这里出现了繁荣景象,汉人及其文化在当地的影响很深入。汉人落户当地被称为客籍。虽然文献无法直接证明这时小丹江的客籍情况,在文献缺乏的情况下,我们只有拿《古州厅志》卷3《田赋志》所载经过咸同时期战乱后小丹江周边的数字作间接的理解。南丹有苗民41 户,307 丁,南丹和丹章客籍共36 户,158丁,而今平阳乡羊社有苗民203户,600丁,客籍99户,307丁。丹章,即今小丹江。据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小丹江当时有不少的客籍汉人。

但咸同时期,由于张秀眉领导的苗民起义波及此地,这里又遭受重大损失。《古州厅志》卷3所载战乱平定后“养堤”(今大寨苗语音译)只有苗民10户,23丁,是人口最少的苗寨之一,与之差不多的是养汪街上(今两汪乡所在地),也只有12户,35丁,皆无客籍汉人,真所谓“汉苗俱弊”。《古州厅志》真实记载了余泽春亲历四境所见战后的情况:“有前藩衍鸡狗相闻,今仅存数十破落户,或合寨榛莽无一人者,或新迁数家聚处以防他盗者,周历按稽,不及十之一二。”①(清)余泽春等修,余嵩庆等纂:《古州厅志》卷3《田赋志》,光绪十四年刻本。战事结束后,地方政府迅速整治,恢复社会经济秩序,对村寨采取或小寨并入大寨,或数寨联为一寨,又力行保甲,清查户口,确定田产,招抚流民等等。这样小丹江人口当有所增加。清后期至民国时期,社会经济稍有复苏,但世道艰难,乱象丛生,小丹江在艰难中坚韧地生存下来。这时期除了杨姓、张姓外,不断有一些姓氏迁入,如陆氏从雷山治安堡迁入,李氏从剑河南加迁入,但规模不大。村寨中还保留有120多年前的古民居,修建者是当地杨氏八大房中的杨再能,因做木材生意发财而建造。这幢民居据说是请湖南的工匠修造了一年多,完全按照汉人的风格建造,原来有天井,后来因主人家打官司败诉,厢房和前厅被拆除卖掉,以作为赔偿。总体而言,这时的小丹江一带,姓氏杂多,但人数都很少,或经商,或投靠亲友,或避乱,皆为求生存而从周边自发迁来此地。至解放初期,也只有68户人家,180余人。

三、契约文书所见社会、家族与个人的历时性互动

从杨光能先生家藏的26份契约文书可见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些状况。

第一,清代当地地名称谓很复杂。光绪五年(1879)《古州厅志》称现在叫“昂切”的大寨为“养提”或“养堤”,这真正反映了其本名。但除此之外,当地契约中却称谓不一。在道光三十年(1850)的两份契约中分别有“油羊寨”“由羊寨”。“油羊寨”“由羊寨”现早已无人居住,变成了由昂田坝,但当地人说以前确实有人居住,现在种田时还不时挖出一些屋基和瓦片。光绪二十一年(1895)一份契约中写作“小丹章”,民国时期又称小丹江,或小丹江上寨和下寨。可见,小丹江这个汉语称谓虽在雍正年间朝廷开辟时确定下来,但作为地名要晚至民国时期才被当地人稳定地接受。而小寨叫“昂摆”,道光十一年(1831)的一份契约中称今小寨即为“羊排”,只是音译不同而已,这是比较早的地名,一直比较稳定地使用,说明当时繁荣之时确实叫“羊排”。

第二,杨氏作为主要的姓氏,经济活动最频繁。杨氏在大寨是当地“八大房”中一房、二房和七房,南丹则是二房。道光年间杨秀乾、杨朝文实力雄厚,都是从附近苗族人手中大量购买田地、杉树林地,甚至购买屋基,共有6 份契约。一次性交易数额不等,最大一笔是道光二年(1876)杨朝文买苗人呧泪九绞包母子四坵水田,共禾76把,花费252两银子,这是非常大的一笔,说明其财力之丰厚,苗族土地被迫向少数人集中。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成为后来咸同苗民起义的原因之一。

第三,咸丰同治年间只有一份契约文书,而且在咸丰早年,即咸丰三年(1853)杨秀乾又买苗民杉树林一块。这时期契约稀缺的原因主要是咸同苗民起义的影响,社会经济遭受打击,人民生产生活不稳定。

第四,清晚期光绪宣统年间,出现了恢复性发展。光绪初年,清政府妥善处理了战乱后的田土及其田赋确认登记事宜,减轻各种负担,招抚流民,维护社会秩序,社会经济渐趋发展。土地交易又趋于频繁。我们发现了光绪元年(1875)由贵州通省善后总局、贵州承宣布政使司、贵州下游善后总局联合下发的土地确认执照。这是当地社会从乱转治的很重要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此后土地买卖又频繁起来,光宣时期共有10份契约,主要还是杨氏买进,但也有卖出,还出现了家族内部的土地纠纷与交易。苗民几乎没有参与交易,执笔人与凭中人很少见到苗人的名字。说明苗族在咸同时期受到损失更大,以后长时期未能恢复发展,而杨氏仍保持了很强大的实力,没有多大损失。交易对象有田土、山坡、杉木林地、房屋地基、阴宅地等,类型增多,对象复杂化,但额度都较小。很有意思的是,这些文书中有杨再清的阴地择吉书和其死后的一篇祭文,文采非凡,推算精细,从字迹看,应是同一人书写,具有深厚的堪舆术修养。

第五,民国时期,地方社会经济继续缓慢发展,但匪乱严重。1932年农历十月初六日的一封书信中提到国民党征兵的事情,其中还有提及别人向他借贷之事。有契约5 份。这时期钱币使用混乱,有光洋银圆、法洋银圆及铜钱、禾银、纹银等旧钱币。有一份契约中提到早年的契约毁于匪乱,也说明了匪乱之害。

另外,李仁林先生家藏契约34份,主要集中在清末至当代,刚好可以补前批契约的不足,这里再着重分析。

第一,清末期,李氏从福建进入小丹江,购置田地频繁,自光绪二十年至宣统三年(1894—1911),达6次,主要从苗族和杨氏手中购置田地、屋基和杉木山场。主要银两集中购买地基(两宗,花28两多)和田地(两宗合计20石的产量,花20两多),而杉木林场非常少(3两多)。这反映了刚迁入的家族关注不动产的倾向,重在解决吃住的问题。

第二,民国时期,李氏购置田地更加频繁,达12次,绝大多数是买田地,杉木山林一处,另外还有购买屋基(2 处)、别人赠送阴地、典别人的田耕种。交易额度都不大,土地购买来源较广,有来自苗族、杨姓、皮姓、曹姓,但主要还是来自李氏内部,这一点说明交易的族内优先原则。现今看到1926年契约有民国十八年(1929)纳税时的契尾,并盖榕江县印、榕江县征收局关防,契约上也加盖此两种印,还贴有一张1 角的印花税票。契尾实名“新买契”,是白契向官契转化的形式,既是新买契,也充当契尾的作用。这应该是贵州军阀时期的征收方式。1932年契约和契尾上都仅有榕江县政府印,契主民国二十六年(1937)到官府纳税时,重新按照贵州省政府财政厅发行的官契纸誊写一遍,并作财产登记和应纳税额,纳税后附有“买契纳税凭证”,即契尾。从内容和形式看,官契重在财产确认和登记,纳税凭证重在纳税行为的确认,一前一后,但都包括了买卖事实的认可、财产登记和纳税记录。比较上述两张契约,发现后一张少了榕江县征收局关防印和印花税,而采用贵州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官契,但官契需要购置,其实里面已包含了印花税,而且涨为5角。就税率而言,前一张为6.35%,后一张为13.75%,涨了2倍多。这说明从1929年至1937年中,有过一次税务改革,农民负担明显加重。

第三,新中国成立后,小丹江属于榕江县第四区平阳乡一村。从李树清的土地房产所有权临时执照可见,小丹江1952年8月完成土地改革,李树清记录了土改前后田产变化,结论是土改后较土改前增产31.5斤。合作社开始后积极参加入二股股金,后又因为家庭人口多,粮食不够吃,又退出股金,这说明当时的合作化过程还是比较温和的,农民进退都比较自由。据1953年农历九月十三日的一份文书看,李树清是一村第六组会员,贫农成分。该文书由村出具,目的是向平阳人民乡政府申请李树清自产自砍条木二十根趁涨水放江出售。另一份文书在农历九月二十四日,内容是盘寿炙和李仁明申请共同趁涨水放江出售条木之事。其中“平阳人民乡政府”称谓与现在的称谓“平阳乡人民政府”有明显差异,不知是书写错误还是实质性的不同,对这种变化颇值得注意。还有一份也与杉木有关,是杨正楷因错砍李树清5根杉木,经地方调节而退还的错字据。可见出售木材一直是当地民众获得经济收入的重要方式。

四、关于“招龙”习俗:文化融合的个案分析

我们2017年8月在榕江小丹江调查了25 天,开始大家一起了解小丹江,3 天后都有了一些基本印象和特殊的信息。一周后,我们发现这里的信仰中“龙”的这个文化意象很普遍,但这个龙文化又有不同,二月二招五方龙(金木水火土)以保寨,仪式非常隆重,是招水龙,称为“大龙”。二月中的龙场天各家各户又可以招小龙进家,一般置于屋背后屋檐下,只是土龙,叫招地脉龙神。两种龙只是形态大小不同而已,都是用木头雕刻拼接成牛头鱼身蛇尾,雌雄成对。另外,人死后,生者若以为祖先保佑不力,则在二三月间请鬼师择吉日招坟龙,护佑祖先灵魂,进而保佑生者,也属于土龙。所有招的龙都是求吉祥,保平安的,可见龙在当地传统社会中的地位。但这种招龙现象其实在雷公山周边民族地区很常见,如果我们仅此而已,则很难发现其在小丹江的真味。此前我们听当地人讲一个“铜鼓岩”故事,讲到以前这里曾经吃“牯藏”,后来因为牯藏头很贫穷,吃不起,而且铜鼓成器了(大概指有了灵气),变老虎叫,要吃很多肉,威胁到了人,于是大家商议把铜鼓埋起来,等以后生活好了再吃“牯藏”。这个故事又跟当地传说的苗族李氏家族祖上的“老虎公”有关,因为“老虎公”就是当时的鼓藏头。这件事情的发生距今已有6代人,约在120 多年前,但直到现在吃“牯藏”传统仍未恢复。这个传说与招龙其实有内在关联性。特别是招大龙,在满足村民欢娱的同时,可以节约财富,吃牯藏被取消后,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吃“牯藏”的祭祀仪式性功能。随后,家里招土龙和坟山上招坟龙,进入家的层面。可以说龙变成了当地人的主神。祭祀五方龙的习俗是汉族的文化,这一点与小丹江浓厚的外来汉文化传统很吻合。其背后的深层原因是这里地处清水江上游,木材资源丰富,汉族不断涌入,以求得生存之所。用招龙替代吃“牯藏”,实质上是汉族中的龙文化在主导地方信仰文化变迁。在变迁中,汉族的五方五色龙,则变成了五方五行龙,而且主要是祭祀与地方密切相关的犀牛龙(水牛龙),这就是文化融合。既有外来的影子,也有本土的观念和实际的社会功能需求。

五、从牛棚到村落的变迁及其对理解先秦时期“庐井”的意义

在黔东南苗侗地区,牛棚是个常见之物,一般都在远离村寨的田地之中或坡头上,主要圈养牛,但也放置一些农具和养殖工具。在很远的一些坡地的牛棚也长期可住人,存放粮食,但建筑本身比较简易。这个现象,经过反复调查追问,发现牛棚的形成有经济、社会结构两方面的原因。经济方面是田地比较远,施肥不便,就地圈养牛,便于积肥与耕地,这一点当地人都讲得很清楚。但就此止步,则难以理解更深层次的社会原因。我们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还可以住人,而且都是上点年纪的中老年人,又可以存放粮食。这是一个结构问题,原来当地人分田地时,近处每家都有一点,但近处的田地很有限,人们往往要到较远的山坡上开垦耕种,而且每家多是开成集中成片的梯田土。这样,远处的牛棚就成为管理耕作的临时营地,可以休息炊饮,储藏器具和粮食。为什么都是中老年人呢?因为子女成家了,寨里的房子有限,老人不愿意跟子女一起吃住,他们就得往牛棚去。再者,原来多养水牛,现在则多养黄牛。水牛吃得多,粪便少,黄牛吃得少,粪便多;水牛力气大,要滚塘水,黄牛则相对力气小,不需要滚水。水牛渐次退出,重要的原因是现在机耕犁出来了,越来越流行,水牛的作用可以被替代,养黄牛更简便些。

如果再往深度想想,是不是当地人在很早时期就是住在田边地头,分散居住,哪里有田,哪里就住着人家,与牛和犬为伴。这不就是村寨形成以前的人们耕田而食,兼养殖狩猎的生活场景吗?据我们在小丹江的调查,确实能够证实我们的推测。现在小丹江村寨旁边有两个田坝,分别叫“由昂”和“历昂”。“由昂”田坝中还有七座牛棚,仍在使用。“历昂”田坝中及周边原来也有的,住的是来自不同地方的移民,东一家西一户。由于很分散,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国家统一把他们集中起来,分田地森林给他们,遂发展形成了现在的小丹江村新寨。“昂”是苗语,指居住的寨子,“历”是田的意思,合起来,“历昂”就是田中的寨子或有寨子的田。苗语“历昂”之含义说明了人们当时以田为居住地,田和居住地重叠,二者互相依存。现在小丹江大寨苗语名称叫“昂切”,“切”,沙子,直译是沙子寨的意思,大概是指由众姓共建于小丹江河流冲积而成的沙土台地上的苗族寨子。虽然都是“昂”,但内涵已经不同,由“由昂”“历昂”变成“昂切”,实质上是由依赖田地的生计而形成的分散居住,变成了众姓聚居的合寨居住。以上故事和地名所反映的当地苗族村落形成的过程及其早期的历史,是很真实的,而在现实中保留的大量的牛棚其实就是最早的苗族居住形式的缩影和变体。由于生产力发展和人口的增多,人们才聚居成村落。苗族的牛棚,客观上适应了苗族迁徙中山地半耕半牧经济,因而得以长期保留,以作为村落聚居生活的重要补充。

上述推测和认识还启示了我们对中原地区早期历史中人们的居住形态变迁的理解。先秦时期文献有“庐井”一词,庐,房舍,井,井田。《左传·襄公三十年》:“子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诗经·小雅·信南山》:“中田有庐,疆埸有瓜。”郑玄笺“中田,田中也。农人作庐焉,以便其田事。”孔颖达疏云:“古者宅在都邑,田于外野,农时则出而就田,须有庐舍,于田中种谷,于畔上种瓜,所以便地也。”《汉书·王莽传中》:“古者,设庐井八家,一夫一妇田百亩,什一而税。”《汉书·食货志》总结的先王制土处民之法中有井田庐舍,“在野曰庐,在邑曰里。五家为邻,五邻为里。春令民必出于野,冬则比入于邑。”颜师古注曰“庐,田中屋也。春夏居之,秋冬则去。”“庐各在田中,而里聚居也。”①(汉)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119-1121页。《通典·食货四》:“因井庐以定赋税。”由此可见,作为田中屋的“庐”,一般是春夏居住,这正是满足农忙季节耕作的需要,而且各在田中,说明比较分散,故有“在野曰庐”之谓,而里则是聚居之所,而且往往是秋冬季节从在野之庐中才能返回聚居,按照“五家为邻,五邻为里”进行管理。《史记·刺客列传》记载聂政是战国时期魏国轵县“深井里”人,深井,就是轵县的一个里的名称。反映了由生产生活的庐井向聚居的里的一种过渡,数里合起来又称为邑,比较集中,有一套比较系统的经济文教制度来维系。班固所言先王以“井田庐舍”制土处民之法,大概是子产对此前的八家共耕一井之地的土地制度进行“田有封洫,庐井有伍”改革后的情形。“庐井有伍”则表明在野的庐舍大概以五家为单位,这里“井”就已经打破了八家共耕的定制,而是五家为耕种单位,似乎表明生产力的进步。战国“深井里”这类名称则表明在原来某个“井”的地方按照“五家为邻,五邻为里”的规制建立了一个新的“里”,有的“里”正是“庐井”的发展扩大,说明井田制的彻底退出,里坊制的开始。结合前述认识,以往认为从“五家为邻”到“五邻为里”是两级基层建置的看法并不合理,而应该是“邻”“里”一体化,具有经济和社会管理的分工性质,合“邻”“里”于一体的里才是真正的基层建置。按照班固的说法,里已经有明教化的“里序”和管理生产活动的“里胥”。但不管是八家共一井,还是“田有封洫,庐井有伍”,都形成了田地和房舍合二为一,因此在野的庐舍既可称为“庐井”,也可称为“井庐”。

“庐井”“井庐”与苗语“历昂”就是一个意思了,指的就是田和房舍,是并列的共生的关系,有田就有房舍,有房舍就有田。田中有房舍,房舍与田地合一,这种关系是基于特定的耕作体系和社会经济关系。由井向里转变恰好类似于苗族的由“由昂”向“昂切”的转变,即由分散的劳作散居向众姓聚居转变。不过在中原地区。不过在中原地区很早就在庐井的自然形态上编户里伍,征收赋税,而形成一定的基层行政区划和建置单位。而在苗族地区,从原生的“历昂”向村寨聚居,经历了一个自发而漫长过程。苗族吃“牯藏”很可能是其聚居后发展出来的一种具有自我协调功能的社会组织生活形式。从苗族牛棚干栏式建筑的传统遗风来看,应该是与新石器时代河姆渡文化干栏式建筑形态和居住相类似的,到了明清时期不断地受到了汉族居住形态的影响,而变成了现在的吊脚楼建筑风格和楼居的居住形式,进而形成聚居的村落形态,但传统的居住形式则以牛棚形式隐含地得以继续存留至今。苗族历史上由“历昂”到“昂切”的村落变迁史和中原地区早期由“庐井”到“邻”“里”的基层建置变迁有惊人的相似,也有本质差别。相似之处为都是从生产生计方式向社会组织化转变,从原生经济组织向次生社会组织转变。不同的是中原在这个转变过程被纳入国家结构过程,而苗族则长期处于村落状态,没有导致国家的出现。

小 结

对村落社会历史文化变迁的探索作为一种有意义的“碎片化”研究,应该是区域社会史研究的一个层次。榕江县小丹江村是贵州省雷公山腹地的一个典型苗族村落社会,有其独特的历史文化演进过程。本文比较详细地梳理的大小丹江的含义和小丹江三百年的历史演变逻辑,分析了所发现的清代以来村里的民间书写文书中的社会、家族与个体互动过程。特别是对当地社会中的“招龙”习俗和从牛棚到村落所隐含的苗族聚居形态的变迁及其对理解先秦时期“庐井”的意义,进行了较深入的讨论。把小丹江社会中民族群体与国家力量、经济政治与文化信仰做了一番贯穿,对其区域社会史的结构性和历时性提出了自己的思考。成果的呈现也显得比较灵活,以问题为导向,突出了地域性的历史逻辑和文化特性。

其中,关于苗族历史上从牛棚到村落聚落形态的转变是本文发掘到的一个新问题,不仅关系到对贵州黔东南地区苗族社会经济形态历史发展的认知,还对中原地区先秦时期的基层社会结构的变迁有重要启示意义,很值得进一步探讨。这样的研究方式既是在中国大历史框架下的微型区域社会史的解剖,又是以小历史与大历史相互参照,古史与今事相互衡鉴的一种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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