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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思笛卡尔循环

2021-11-25

现代哲学 2021年4期
关键词:外物笛卡尔确定性

叶 斌

笛卡尔循环一直是围绕笛卡尔形而上学的一个难题,由此导致了更严重的问题,即他是否坚持理性的主导权或者其认识论并不依赖于上帝(1)Cf. Michael Della Rocca, “Descartes, the Cartesian Circle, and Epistemology without God”, Philosophy &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 70, 2005, pp.1-33.,同时也存在多种为他辩护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可以借助区分两种确定性来避免丐词指责,即心理确定性(psychological certainty)与形而上学确定性(metaphysical certainty),前者指代清楚分明的观念所携带的确定性,后者则是观念与外物关系的确定性。根据此种观点,上帝保证的仅仅是后者,前者不受其制辖。如果笛卡尔仅仅是在心理确定性的意义上证明上帝的存在,那么循环论证的指责便是无效的(2)Cf. Alan Gewirth, “The Cartesian Circle”,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50, 1941, p.394.。但是,如果基于心理确定性来证明上帝存在,那么其存在依然只具有心理确定性,而无法具有形而上学确定性(3)Ruth Weintraub, “The Cartesian Circle and Two Forms of Scepticism”, History of Philosophy Quarterly 14, 1997, p.373; James Van Cleve, “Foundationalism, Epistemic Principles, and the Cartesian Circle”,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88, 1979, pp.60-61.。

第二种观点认为,可以通过转换上帝的作用来避免循环论证,即上帝的作用仅存在于保证记忆中的清楚分明的观念的真理,而非当下(present)的清楚分明的观念的真理;在上帝存在证明中被投入使用的是后者,因而不存在循环论证(4)Cf. Willis Doney, “The Cartesian Circle”,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16, 1955, pp.325-329.。但是,如果其作用仅仅存在于确保记忆中的观念的真理,似乎是限缩其作用(5)Cf. Harry Frankfurt, “Memory and the Cartesian Circle”, Philosophical Review 71, 1962, p.506; Donald F. Dreisbach, “Circularity and Consistency in Descartes”, Canad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8, 1978, p.71.。

第三种观点坚持清楚分明观念的心理上的不可动摇性(unshakablility),并且当拥有此种观念时,人们将不得不赞同(assent)它。这种赞同不预设真理或者确定性,因而当笛卡尔使用此种心理的不可动摇性来证明上帝存在时,他并没有陷入到循环论证(6)Cf. Louis Loeb, “The Cartesian Circle”,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Descartes, ed. by John Cottingha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p.200-235.。但是,上帝存在证明所涉及的是真理问题,即基于清楚分明的观念作出的判断的正误问题,而非仅仅是观念本身的心理不可动摇性问题(7)Cf. Dominik Perler, Repräsentation bei Descartes, Frankfurt am Main: Vittorio Klostermann, 1996, p.291.。

上述避免循环论证的策略一直在试图规避清楚分明的观念与上帝发生直接关联,从而逃脱丐词指责,但为了实现这种关系的脱钩又带来新问题,并与笛卡尔哲学系统发生诸多龃龉之处。因而,如果我们要尝试解决这个难题,需要回到上帝存在证明所涉及到三个原则,即真理原则、清楚分明的观念、因果律。如果这三者都依赖于上帝给出的确定性,或者部分依赖于上帝的确定性,那么我们可以说笛卡尔循环是成立的。为此,本文先分析笛卡尔的真理原则,揭示它的观念论和真理的关系,同时展示真理原则并未在上帝存在证明中被使用;再从清楚分明的观念出发;分析其确定性的来源;并介入对因果律的分析,以认知秩序与存在秩序为切入点,分析其与上帝的关联;最后从认知秩序分析上帝所扮演的角色。本文将论证,尽管笛卡尔文本存在模糊性与复杂性,但我们依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笛卡尔循环。

一、真理原则

在循环论证指责中,最引人注意的是笛卡尔是否使用了真理原则来论证上帝存在。一旦存在这种可能性,那么上述指责就无法避免。因而,首先需要注意的是真理原则所涉及的内涵。

这个出现在第三沉思开头的真理原则是“所以我似乎可以能够写下这条普遍原则,即所有我非常清楚分明地感知到的都是真的”(AT VII 35)(8)René Descartes, Oeuvres de Descartes, ed. by C. Adam and P. Tannery, Paris: Vrin, 1964-1976.下文涉及笛卡尔全集处均简写为“AT+卷数+页码”。。它存在一种模糊性,即清楚分明性和真理之间的关系。由于这种模糊性,导致了不同的对笛卡尔真理观的认知:一种观点认为他是持明见性真理观的(9)Cf. Rainer Schäfer, “Wahrheit aus der Evidenz des Ich bei Descartes”, Perspektiven der Philosophie 33, 2007, p.28.,也有观点认为其真理观乃是融贯论真理观(10)Cf. Harry Frankfurt, Demons, Dreamers, and Madmen, Indianapolis: The Bobbs-Merrill Company, Inc, 1970, p.170.。这些真理观都是基于清楚分明性本身给出的,即清楚分明性直接与真理发生关联,进一步,它们都强调真理观皆内存于观念之内。

但在第三沉思中,笛卡尔给出关于真理与错误的描述是:最主要和最通常的错误都发生在判断之中,而判断将观念与外物关联起来(AT VII 37)。在给友人的书信中,他更明确了这一点:

是什么理由驱使我们接受那些可以教给我们真理本质的东西呢,如果我们不知道它是真的,或者说,如果我们不知道真理是什么?当然我们可以向一个不懂语言的人解释这个词的意义,并且告诉他真理这个词,在严格的意义上,指的是思想与对象的符合(conformité de la pensée avec l’obiet),但是当它是思想之外事物的属性时,它仅仅意味着它们可以是真正思想的对象,不论是我们的,还是上帝的。(AT II 597)

这意味着对笛卡尔而言,真理不仅仅是观念本身的事情,即不仅限于观念之内,而且在观念与外物的符合之中。以此为视角,我们可以认为在第三沉思初始的真理原则所涉及的是观念与外物的关系,即当我们作出判断说观念符合外物,那么其中就包含了真理(11)Cf. Dominik Perler, Repräsentation bei Descartes, p.242.。此种真理观同时要求清楚分明的观念与外部事物的真实存在,如果外部事物不存在,则判断无法成立。由此种真理观出发,笛卡尔无法使用该真理原则论证上帝存在。因为要证明我们的判断成立,即上帝存在,就意味着上帝的观念与真实存在的上帝相符合,这要求上帝的存在在判断之前已经得到确认,但在第三沉思中这明显是不可能的。此外,在第三沉思的上帝存在证明中,笛卡尔使用的是清楚分明的上帝观念与因果律,即由观念中的无限的客观实在性引导出的上帝的必然存在,但并不涉及此种真理原则的使用。

总之,由于真理原则理论上的无法使用性及论证中的事实未使用,我们可以确认真理原则并未参与到上帝存在论证中,因而上述指责的问题可以得到消除。换言之,不存在这样一个事实:笛卡尔一方面使用了真理原则来证明上帝存在,另一方面真理原则依赖于上帝的保证。问题在于,如果笛卡尔未在上述证明中犯下循环错误,我们依然可以怀疑第三沉思中的上帝证明的两个条件:关于上帝的清楚分明的观念以及因果律。因为如果这二者的确定性依赖于上帝,那么我们依然可以认为循环指责依旧成立。

二、清楚分明的观念

尽管笛卡尔未使用真理原则,但清楚分明的上帝观念是参与到论证中的,因而如果此种清楚分明性依赖于上帝保证,那么我们依然可以说在上帝存在证明中存在着另一种形式的循环论证。为了摆脱此种嫌疑,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清楚分明的观念的来源。根据第二沉思,知性对此负责,即如果此类观念若受制于上帝,那么知性也受制于上帝。但笛卡尔否定了这一点:

需要注意的是,至始至终他(Bourdin)都未将怀疑和确定性理解为我们思想与对象的关系,而是一直理解为寓居于对象之内的属性。这意味着如果我们一旦意识到某事物是可怀疑的,那么它将永远无法变得确定。(AT VII 473)

那些被这位哲学家在这里接受为有效的用来怀疑的论证,都只是我认为仅仅是有可能的。我并没有打算把它们当作新奇之物来售卖,而是当我使用它们的时候是带着三个目的在心里的。一部分是因为我想训练读者从事与心灵有关的事物的研究,以及帮助他们区分这些心灵之物与广延之物……(AT VII 171-172)

这里,笛卡尔一直强调,他将怀疑限定为在观念与外物的关系上,并且要帮助读者树立起一种意识,即观念与外物的不同之上。换句话说,笛卡尔的怀疑针对的总是真理与错误,即上述符合论真理所描述的,而非针对观念本身。这意味着尽管笛卡尔借由骗人的上帝展开最极端的怀疑,但依然没有对观念本身的确定性造成影响。在探讨无神论者的观念的清楚分明性时,他进一步确认了这一点:

我不否认这个事实,即一个无神论者可以清楚知道(possit clare cognoscere)三角形三角之和等于两个直角之和。但是我强调的是,这种知道(cognitio)并非真正的知识(scientia),因为那种可以被怀疑的知道,似乎不能被称作知识。(AT VII 141)

这里,笛卡尔区分了知道和知识。与前文对应,这意味着对他而言没有上帝,人们依然可以拥有清楚分明的观念,但观念不是真正的知识,即它能够与外物相符或者应用于外物,而这才是依赖于上帝的(12)Cf. Edwin M. Curley, Descartes against the Skeptics,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8, p.110; Anthony Kenny, “The Cartesian Circle and the Eternal Truths”,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67, 1970, p.686.。

其次,如果知性受制于上帝,那么在上帝存在证明之前,他将无法确定知性的可靠性,即知性是否会是有缺陷的,甚至它并不能够形成清楚分明的观念。这会带来一系列消极后果,即我们可以怀疑蜂蜡论证、怀疑我们是否能够认识我以及事物的本质等。如果知性一开始并不具有确定性,那么整个沉思是无法展开的;而要使得沉思能够展开,知性在一开始就要具有一种绝对的确定性,而这种确定性不依赖于上帝(13)Cf. Donald F. Dreisbach, “Circularity and Consistency in Descartes”, Canad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8, 1978, p.70.。这也是笛卡尔选择观念作为思考起点的原因(AT VII 40)。他认为由知性而来的观念不具有正确或错误之分,只要它们不涉及到外部事物。尽管他也认为存在质料错误观念,但只要观念不表象非物为物,即观念紧守其自身,那么它依然是没有正确与错误的。

不论是从怀疑的视角,还是从观念本身的视角出发,都可以发现观念并不处于被怀疑的对象之中,这使得观念能够不依赖于上帝逐步构建笛卡尔的沉思,以至于在上帝存在证明中扮演关键的角色。而在澄清了观念、知性与上帝的关系之后,也可以得出结论说清楚分明的观念是不依赖于上帝的。因而,如果从此处入手,使笛卡尔的上帝存在证明陷入循环指责是徒劳的。

三、因果律与上帝

在第三沉思中,笛卡尔使用了因果律来论证上帝存在:原因中的形式或卓越实在性要大于等于观念中的客观实在性(AT VII 42)。尽管我们已经在观念层面规避了上帝的介入,但在这条因果律与上帝关系上,情况似乎要复杂得多。首先,笛卡尔在与布尔曼对话时,已经严肃拒绝了这种介入的可能性:

(布尔曼)这似乎存在着一个循环。因为在第三沉思中,作者使用了公理来证明上帝的存在,尽管他不知道他并不确定他是否在这些公理上被欺骗了。

(笛卡尔)他确实在证明中使用了这些公理,但是他知道他并没有在这些事情上被欺骗,因为他正在注意着它们。因为只要他确实注意着它们,他可以确定他没有被欺骗,并且他被迫赞同它们。(AT V 148)

这里,笛卡尔非常直接地否定了由使用因果律而带来的循环嫌疑,转而认为只要他注意着它们,就不存在欺骗的可能性,即它们的确定性并不依赖于上帝。而在第三沉思中,笛卡尔也强调自然之光的确定性,即“由自然之光所带来的都是不可置疑的”(AT VII 39),而因果律就是由自然之光所向我们展示的(AT VII 40)。因而,在对因果律的澄清中,笛卡尔非常积极地否认上帝介入的可能性,并依据上述给出的理由对循环论证进行否定。

问题在于,因果律所辖的范围乃是观念与外物的关系,而正如我们在笛卡尔真理论中所看到的,笛卡尔的真理论所涉的亦是观念与外物的符合关系,上帝乃是此种关系的保障者,因而我们就陷入一种矛盾,一方面因果律不受上帝辖制,另一方面上帝辖制着外物与观念的关系,而因果律属于外物与关系的一种。这个问题的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是,我们可以认定上帝所辖制的外物与观念的关系,乃是一种经验范围内的关系,而非因果律之类理论性质的关系,因而尽管因果律辖制着外物与观念的关系,但由于其理论性质,因而不具备被上帝辖制的可能性(14)Cf. Wolfgang Röd, Descartes Die Genese des Cartesianischen Rationalismus, München: C.H. Beck, 1982, p.106; Anthony Kenny, Descartes: A Study of His Philosophy,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68, p.185.。但是,随之而来的难题是笛卡尔的永恒真理问题:

但是当我们认知到无中不可能生有,这个命题“无中生无”就不再被认为是实际存在的事物,或者甚至是事物的模态(modus),而是寓居于我们心灵中的永恒真理(veritas aeterna)。这些真理被叫做通用概念或者公理(communis notio sive axioma)。(AT VIII-1 23-24)

此处,笛卡尔将因果律之类的公理认定为永恒真理,而在关于永恒真理的确定性问题上,笛卡尔似乎很明显地将之与上帝挂钩:

至于永恒真理,我再说一次,它们是真的或者可能的,仅仅因为上帝知道它们是真的或者可能的。它们如果不是被上帝知道为真,那将会意味着它们独立于他而为真。如果人们真的这么理解这些词的意思,那么他们将无法不亵渎神明地声称任何事物的真理是先于上帝拥有它们之前。(AT I 149)

由此,尽管我们避免了上述矛盾,但遭遇了新的矛盾:一方面,笛卡尔声称在这些公理上并没有被欺骗,尽管他尚未论证上帝存在;另一方面,要确定这些真理,人们必须率先知道上帝存在。这个矛盾导致了笛卡尔似乎已经无法避免循环论证的指责。

要解决这个矛盾,我们需要依赖笛卡尔所设立的两种秩序的区分:认知的秩序(ordo cognoscendi)与存在的秩序(ordo essendi)。从认知的秩序讲,笛卡尔从我思出发,进而证明了上帝的存在与外物的存在。从存在的秩序讲,上帝具有第一确定性,我与外部事物都依赖于他(15)Cf. Tad M. Schmaltz, “Panzer Cartesianer: The Descartes of Martial Gueroult’s Descartes selon l’ordre des raisons”,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 52, 2014, pp.1-4.。由永恒真理带来的矛盾可以借由这两种秩序进行解读。正如笛卡尔在与布尔曼对话所强调的,只要他注视着这些公理,他就不会受到欺骗,或者说不受上帝制辖,但这仅仅是从认知的秩序上说的;从存在的秩序上说,我们可以找到为什么笛卡尔在与Mersenne神父的书信来往中强调永恒真理与上帝的依赖关系。

或者正如笛卡尔在第三沉思中所承认的,自我的保存依赖于上帝,这是存在的秩序而非认知的秩序,我思的第一确定性并不受影响,因为它是认知秩序中的第一确定性,而非存在秩序中的第一确定性。同样,在第三沉思中的因果律,它在认知的秩序中不受上帝制辖,但在存在的秩序中受到上帝的制辖(16)Cf. Wolfgang Röd, Descartes Die Genese des Cartesianischen Rationalismus, p.112.,这也是为什么会产生上述矛盾的原因。只要我们能够将区分两种秩序,笛卡尔的循环论证可以避免。这也解释了笛卡尔为什么会认为清楚分明的观念并不依赖于上帝。因为就认知秩序而言,这是他所能够论证的起点,一旦起点的确定性受制辖,就将导致整个论证逻辑的塌陷。

通过对两种秩序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笛卡尔的因果律在认知秩序上并未依赖于上帝,因而如果以因果律为由对上帝存在证明进行诘难,那么依然存在合理避免此种诘难的方式。以往解释过分强调自然之光在上帝存在证明中的作用,会消解这两种秩序之间的区分,从而导致一种悖论,即上帝是否对于笛卡尔来说是必须的。但在这两种秩序的区分下,我们可以认为,认知的秩序并未消解存在的秩序,相反它们构成解决笛卡尔循环的一条重要路径。另一种解释强调清楚分明的观念在解决笛卡尔循环中的作用,过于强调它的确定性不依赖于上帝,忽视了上帝在存在秩序中的作用,从而导致整个沉思集出现论证不一致之处。

四、上帝的角色

在对循环论证进行澄清之后,必须要回答一个问题:笛卡尔的上帝在认知秩序究竟扮演着什么角色?在导言的转换上帝功能解释中,上帝似乎在记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是上帝对真理准则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两者与上帝的关系将成为我们解答上帝角色的关键。

(一)关于“其他事情”(ulla alia/caetera omnia)与真理原则

在证明上帝存在之前,笛卡尔认为“如果我不知道这一点(上帝存在),那么我似乎永远无法对其他事情(ulla alia)有所确定”(AT VII 36)。在证明上帝存在之后,他强调说“但是,现在我已经认知到了上帝存在,同时我也已经理解了任何其他事情(caetera omnia)都依赖于他,并且,他不是一个骗子”(AT VII 70)。这里,笛卡尔在上帝存在之前与之后都保持了一致性,并一直强调的“其他事情”才是关涉到上帝的。

这个“其他事情”究竟指的是什么?要明白其所指,可以回到第三沉思中笛卡尔对清楚分明的观念的三类区分:我的观念、上帝的观念与外物的观念(AT VII 42-43)。通过分析这些观念,可以表明哪些观念真理需要上帝,即观念与对应物的存在关系依附于上帝。首先,关于我的观念。在我思论证中,笛卡尔并不需要上帝的保证即可证明自我存在。如果我思真理依赖于上帝,那么意味着我思不再是第一确定性而是第二确定性,但这与笛卡尔的本意相反(17)Cf. Dominik Perler, Repräsentation bei Descartes, pp.293-294.。其次,关于上帝的观念。上述的笛卡尔循环反驳,已表明上帝观念的真理并不依赖于上帝。不然,此种循环指责无法避免,进而将导致整个沉思的在认知秩序上的逻辑垮塌。最后,关于外物的观念。在第三沉思中,笛卡尔在考量这些观念的客观实在性时,强调这些观念可以由他自身产生,并不需要依赖于外部事物(AT VII 43-45)。因而,尽管我们能够清楚分明地知觉到这些观念,但不能推论出这些观念所表象的外物的存在,因而并不具有关于这些观念的真理,因为真理对于笛卡尔而言总是观念与存在的相符。如果要证明它们存在,就得满足另一个条件,即上帝存在(AT VII 71)。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个“其他事情”应该指代的是关于外物观念的真理。这与认知的秩序相符:笛卡尔在证明自我的存在之后,并不能确定“其他事情”的真理,因而他展开对上帝存在的证明;正是在上帝存在之后,“其他事情”的真理也得以呈现。

由此,我们可以澄清真理原则和上帝的关系:第一,该原则由我思论证推论而来,但当其仅使用于我之观念时,并不依赖于上帝;第二,它并未在上帝存在论证中被使用,上帝观念的真理并未由其而来;第三,只有当它应用于关于外物的观念时,上帝才确保了其可靠性(18)Cf. Janet Broughton, “Skepticism and the Cartesian Circle”, Canad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14, 1984, p.614.。

(二)关于记忆观念的真理

笛卡尔在反驳循环指责时,提到记忆观念:

当我说我们不能确定地知道任何事情在我们知道上帝存在以前,我已经明确地说明了我只是在说那些需要回忆的知识(scientia),当它们不再以被推论出来的形式被注意到时。(AT VII 140)

在多处文献中,他也在不断强调此观点(19)Cf. AT VII 245-246; AT VIII-1, 9-10; AT VII 69-70.,但如果上帝的功能仅仅限于此种回忆的知识,那么我们将面临一个矛盾:一方面,正如上文所述,关于外物的清楚分明的观念的真理依赖于上帝;另一方面,似乎只有被回忆的知识才需要上帝的保证。在解决这个矛盾之前,我们先考察下何为“回忆的知识”。依然以回忆的我的观念、上帝的观念、外物的观念为例。

第一,关于回忆的上帝观念。在一封与友人的通信中,笛卡尔提到:

但是一旦有人清楚地理解了那些理由,即在上帝存在并且不是个骗子上说服了我们的理由,只要他记住了结论“上帝不是个骗子”,不论他是否还继续注意那些理由,他将继续拥有对此结论的信念(persuasio),还有关于此结论的真正的知识(vera scientia),以及关于其它所有他记得曾经清楚地知觉到原因的结论的真正的知识。(AT III 65)

这里笛卡尔表明,只要我们证明过上帝存在,那么当我们回忆时,我们依然能够拥有关于上帝观念的真理,即上帝存在。因而,关于回忆的上帝观念的真理并不依赖于上帝,如果笛卡尔说上帝是回忆的知识的真理,那么这些知识并不包含回忆的上帝观念的真理。

第二,关于回忆的自我观念。此种观念的真理亦不依赖于上帝。正如在我思论证中所展示的,只要我在思考,那么我即在,而回忆亦属于思维动作,那么我思维亦可推论出我在,而无需上帝的保证。

第三,关于回忆的外物观念。在第五沉思的结尾,笛卡尔写道:

即使我有这样一个本性,即我不得不相信某事是真的,只要我非常清楚和分明地知觉到了,但是同样我也有另一个本性,即我不能不间断地将精神的目光注视于同一事物,以清楚地知觉到它。经常地,关于之前作下的判断的回忆就可能回来,当我不再注意着那些促使我作下该判断的论据。因而其他论据可能会出现在我思维中,它们可能会轻易地瓦解我的观点,如果我不知道上帝的话。(AT VII 69)

尽管此处他未将关于之前判断的回忆直接指明为关于回忆的外物观念的真理,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依然可以说,这里涉及到对之前判断的回忆指向的是这些真理,因为回忆的上帝观念与自我观念的真理皆不依赖于上帝。因而,在所有回忆的观念的真理中,只有这些关于回忆的外物观念的真理依赖于上帝的保证。

对于由清楚分明的观念、回忆的观念与上帝的关系导致的矛盾,可以如下进行解决:这两种观念的真理皆依赖于上帝,当且仅当这些观念指涉外物的观念时。但就整个沉思集而言,前者(清楚分明的外物的观念)的重要性要远远高于后者,因为后者只是对前者的回忆。而关于为什么笛卡尔要在反驳循环指责时,借后者来逃避,这个原因或许在观念层面,为了强调清楚分明的观念在认知秩序中的确定性,而回忆的观念则不具有这种确定性,它们依赖于上帝的保障。换句话说,在认知秩序中,不仅仅是回忆的观念,而且回忆观念所涉及的真理都依赖于上帝。

为了消解笛卡尔循环指责,我们需要了解笛卡尔的观念论与真理论。这种强调观念与外物符合的真理观,在第三沉思的开头被提出。但正如在《沉思集》的前言中笛卡尔所提到的,它是在第四沉思之后才被证明是正确的(AT VII 13),因而它无法在上帝存在证明中扮演任何角色。在对清楚分明的观念及因果律的分析中,笛卡尔虽然未曾言明存在两种秩序,但却暗含在其中。正是从认知的秩序上证明上帝存在,才有可能摆脱循环指责,同时在存在秩序上,他依然可以说所有真理依赖于上帝。最后,从认知秩序看,只有关于外物的清楚分明的和回忆的观念所涉及的真理依附于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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