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机制优化研究
——以D省调研为基础
2021-11-24张震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山东审判) 2021年6期
张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其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直接切中了长期以来困扰我国刑事司法工作的关键性问题,为刑事司法改革指明了方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以下简称《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进一步提出,到2016年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明确和细化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庭调查等关键环节、关键事项的基本规程,致力于解决庭审虚化、非法证据排除难、疑罪从无难等问题。
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已进行了大量研究。为切实找准制约改革推进的问题,有必要选取相关法院,就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程中影响推进效果的因素进行实证研究,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为深化改革举措、提升改革实效提供思路和借鉴。
一、刑事审判人员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认知情况
对D省三级法院进行调研所获得的数据可以体系性地反映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整体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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