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部门推进和落实科研财务助理的几点思考
2021-11-24闫丽华孙筠婷
海峡科技与产业 2021年2期
闫丽华 孙筠婷
1.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81
2. 中国气象局气象发展与规划院,北京 100081
1 气象部门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的必要性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要着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而不能让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1]。2018 年《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 号)要求[2],“加快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允许通过购买财会等专业服务,把科研人员从报表、报销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气象部门一院八所(即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和八个专业方向研究所)和各省气象科研部门分布在全国不同地区,这些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科研能力水平和财务从业人员现状有所不同,在科研经费规模、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及科研财务助理需求等方面相差较大。考虑到各地现状与需求的差异,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科技领域“放管服”要求,探索建立适合气象部门的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有利于促进气象部门科研创新工作开展。
1.1 规范高效开展科研财务工作
气象部门科研项目呈现跨学科、跨部门交叉的趋势,科研经费管理日趋复杂。科研经费由项目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管理,财务管理重点是本单位财务核算、资金预算和决算等管理活动,没有足够的人力配备为项目资金管理提供全面服务。财务报销人员大多为项目参与人,一般为专业技术人员,对财务制度和报销流程不很了解,普遍反映经费报销难、结题审计手续烦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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