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斯数字劳动价值论探析
2021-11-23谢芳芳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谢芳芳
(韩山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潮州 521041)
现如今,以对用户免费开放,并由用户主导生成内容为“名片”的互联网2.0时代方兴未艾。但随着规模浩大且免费使用的数字媒体平台风行草偃,国外一些社会批判理论家却不约而同地发问:谷歌、脸谱(facebook)等大型互联网媒体如何在提供免费服务的同时能日进斗金?一个“免费”的互联网虚拟平台如何能与一个“盈利”的资本主义实体企业共存?等等。由此引发了一场聚焦于互联网时代价值来源的探讨与争论。一些学者以认知资本主义理论为基础,提出互联网平台是通过外在性地占有用户的认知、交往等成果的方式,最终从这些一般智力中获得地租性质的资金回报。而英国学者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 Fuchs)却用“数字劳动”来说明用户在互联网媒体上组织自身及他人的经历,从而生成出符号表征、社会关系、人工制品和共同体等新的使用价值这一活动过程,并旗帜鲜明地主张:只有借助基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之上构建的数字劳动价值论,才能“完肤式”地揭露互联网媒体资本剥削数字劳动者的本质。
一、福克斯数字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涵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这一双重属性。在使用价值的论述中,马克思指出:“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1]49,“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1]48,“使用价值就是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东西。这种需要可以由胃产生,也可以由幻想产生”[1]4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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