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县域城镇化对农民家庭生计的影响机制研究
2021-11-23朱战辉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朱战辉
(武汉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历了快速的城镇化发展时期,城镇化率从不足20%快速增长到60%左右,城镇化的发展促进了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以及非农化就业。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我国城镇化的发展不仅追求量的增加,更加注重质的提升。农民作为城镇化的主体,提高进城农民的就业和生计质量,是实现进城农民体面安居的“人的城镇化”目标的关键。
农民就业和生计质量关乎我国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关于城市化与农民就业和生计问题,既有研究首先在一般意义上考察了城市化对农民生计的影响,普遍认为城市化发展促进了社会就业和生计发展。刘易斯[1]的二元经济模型预设了城市经济与传统农村经济的二元差异,城市化发展对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有重要作用。相关研究认为我国农村人地资源关系紧张、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而城市化起点低、发展滞后,忽视城市化的建设将带来严重的经济社会后果,直接冲击社会就业[2]。改革开放之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拉动了工业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业发展,对于扩大社会就业总量和创造就业机会方面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3-4],促进农民家庭生计不断改善。可见中国城市化的加速发展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尤其是改善农民就业和生计状况的有效途径[5]。其次,重点关注了城市化进程中,到发达地区或者进城务工对农民工就业和生计转型的影响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失地农民的可持续性生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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