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观点:城市总设计师工作的缘起、特征与展望
2021-11-23王建国
建筑技艺 2021年3期
王建国
中国工程院院士,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孟建民
中国工程院院士,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
王建国:
传统的城市设计方法,已难适应当今价值观急剧变化的时代。好的规划设计不但要关注目标和理念,而且要在具体空间形态上体现出来,需要有与之相应的具体执行者,这就是城市总设计师或协调建筑师的由来。城市总建筑师或总设计师的具体工作应当在特定的法规制度和总体规划下进行,同时又不受既定法规、规划的束缚,以保持其自主的立场,更好地适应变化,妥善处理应急情况,使规划设计顺利进行。
城市总建筑师(城市总设计师)制度的构建和探索需要注意六种属性:
(1)前瞻属性。城市或者地区总建筑师要把控的是面对未来的大规律的正向演进和风貌流变的导向,需要科学认识未来及其城市发展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站在未来思考现在。
(2)协同属性。城市或者地区总建筑师需要处理政府、开发企业、建设方、使用方的诉求和利益博弈,寻求多赢的“正和博弈”解答,探寻城市建设不同专业系统、社会各界的认识和价值取向的最优解。
(3)过程属性。城市环境的广延性、城市发展的机会性、建设决策的分散性、行政管理的任期制,都要求我们制定近详远略的管理策略和有效的运行模式。城市成长需要时间,环境成熟需要过程,城市建设目标需要通过时间的磨合和过程来实现,因此城市建设从动议、决策、建设到运营维护的全过程,实际上是各个利益相关方商议、争执、协商后共识达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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