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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城市总设计师制”

2021-04-23庄惟敏

建筑技艺 2021年3期
关键词:规划师建筑师全过程

庄惟敏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访

吴春花

WU Chunhua

《建筑技艺》杂志社(AT)

提到庄惟敏院士,我们对他所研究与推行的“建筑前策划后评估”耳熟能详,即以设计为主导,建筑策划先行,并对建筑投入使用一段时间后的状态进行跟进分析,以将经验反馈到更科学的建筑设计策划流程中。“前策划后评估”的闭环机制不仅对建立科学化设计方法、完善建筑设计流程、修订现有标准、指导未来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更与当下热议的“城市总设计师制”的实现密切相关。此次利用庄院士的休息间隙,我们进行了电话采访,庄院士对“城市总设计师制”的三问和思考值得深刻反思。

AT:目前“城市总设计师制”受到很多关注,请谈谈您理解的“城市总设计师”与“城市总设计师制”?

庄惟敏:“城市总设计师”在我国尚未形成制度,因此关于“城市总设计师制”的说法还有待考量。我们看到,近些年在珠三角区域以孙一民院长为首的多个团队进行了城市总设计师的相关实践,做出了很好的榜样和表率,也取得了出色的城市建设成果。但在全国范围内来看,还未形成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制度或者由行业主推的制度。而这样一项具有良好成效的工作还未得到普及,也与制度尚未形成有关。目前所说的“城市总设计师制”,实际上更多的是规划师、建筑师对城市公共空间与城市总体建设控制的一种行为状态或行为模式。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城市总设计师”更多体现了管理层面的色彩,与行业内规划师、建筑师的界定并不完全一致。我认为,“城市总设计师”是一个统称,代表着规划师、建筑师等专业人士将城市发展和总体控制作为核心任务而承担的职责。也就是说,“城市总设计师”并非一个职业,而是一个角色。

那么,如果把“城市总设计师”制度化,首先需要精确定义——什么是“城市总设计师”?城市总设计师的任务、义务、责任有哪些?目前,各地都在讨论关于城市总设计师的定义,但对其工作范围的认定、法律职责、所应承担的工作要点都还没有特别明确的界定。就像规划师、建筑师有非常明确的概念一样,特别在当下的中国,“城市总设计师”及其工作内容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当然,在今天的城市建设里,我们既尝到了甜头,也吃到了苦头。甜头是指随着区域经济与城市化进程高速发展,特别是以珠三角为主,一位或几位专业人士主导控制城市群的整体发展定位、城市空间的整体设计原则,或者从城市设计层面研究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设定边界、制定组织原则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吃到的苦头是,在没有这种总体控制的情况下,城市建设和发展出现了一些偏差,要么由行政长官作为总控,要么由建筑师自我发挥,导致城市总体空间、定位、形态和设计原则的失控。因此,城市总设计师的制度化对于未来城市发展极为重要,不仅需要进行严格的定义与文字表述,还需要在机制与运作层面形成明确的标准。

AT:那么,您认为应该怎样明确城市总设计师的知识架构、工作内容?

庄惟敏:首先要厘清,无论规划师还是建筑师在城市总设计师的工作中起到怎样的作用、肩负怎样的职责。例如,北京、上海等城市正在推行的“责任/社区规划师”是以各个区、段来进行划分,规划师根据政府及区域发展的方向,以所掌握的基本规划设计原则、专业知识来对城市规划空间和关键要点,以及相应数据进行整体控制。这种宏观、系统的把控,对于一个城市建设巨系统来说无疑是非常必要的。但从知识结构来说,规划师对建筑层面一些问题的考量可能会有不足;同样,建筑师开展总设计师工作时,对超越单体建筑的城市设计、总体规划、修建性详规层面的知识也可能有所缺失。

1 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前策划-后评估”闭环流程

除此之外,城市总设计师还需要对建筑实践和城市建设全过程进行掌控,即全过程工程咨询。2019年,我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建筑师负责制的开展进行了强调。在《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指出,职业建筑师的业务范围由单一的设计逐步扩展为参与规划、提出策划、完成设计、监督施工、指导运维、更新改造和辅助拆除这7个方面。

如果我们能够洞察从规划、设计、运维到使用后评估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和细节,就能够做好城市和建筑这个巨系统的分析。从这个角度来看,城市总设计师并非某个人或单一的规划师、建筑师,而应该是一个团队,包括规划、建筑、策划、后评估等专业人士在内的设计、分析、决策的组织。因此为了更好地建立“城市总设计师”制度,首先要对这一角色加以定义,即对操作主体加以定义。

有了这个定义之后,什么样的人可以承担城市总设计师的工作呢?当然,Key Person(主任或领衔人)在这个团队中非常重要,但我认为城市总设计师更多应该强调是一个团队。那么,就需要对团队的组成、知识架构再做一个定义,以及在法律层面对责权利做出详细的规定。如果有了清晰的工作职责范围界定、明确的团队组织架构、严格的法律流程和实施路径,才能实现一个完整的“城市总设计师制度”。

AT:未来“城市总设计师制”的挑战是什么?

庄惟敏:近年来,我的研究聚焦于前策划、后评估以及建筑师职业实践的层面。可以说,对于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城市总设计师,建筑师能否胜任,或者说目前建筑师的知识结构能否适应这样的新角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挑战。

在国外,建筑师是参与规划的,主要侧重于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规划师更多是从城市经济、区域发展角度来进行总体规划。同时,国际建协明确界定了建筑师职业范围包含城市设计、修建性详规、区域规划。从这个角度来说,建筑师有责任做好全过程工程咨询、城市总设计师。

但当我们通观国外对建筑师培养及其架构的界定,明显感到我国在建筑师的培养和教育方面较为狭隘,导致很多工作难以应对。例如,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前策划、后评估,我们一直缺乏相关知识。同样,对于“城市总设计师”这一角色,无论规划师还是建筑师都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作为规划师,要了解建筑师的职业范围,熟悉建筑设计涉及的诸多细节;作为建筑师,至少要把全过程工程咨询中“前策划、后评估”的环节补充上,同时还要补齐城市运营这一缺口。

因此,城市总设计师的工作是一个综合过程,超越了传统的建筑行业本身,既是一个新的现象,更是一个新的挑战。我在这里呼吁:要对城市总设计师的定义和工作范围界定、团队组织架构、法律流程及实施路径这三个层面给予重视并落实下来,切实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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