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动因融入行政事业单位激励机制的运用探析
——以焦作市为例
2021-11-23刘晟天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1年12期
刘晟天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0)
1 焦作市干部队伍激励机制现状
2017 年,中共焦作市委出台了《焦作市支持改革创新激励干部担当有为容错纠错办法(试行)》《焦作市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简称“两个办法”)。“两个办法”从不同角度对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作出安排,旗帜鲜明地表明了焦作市委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为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的态度。
《焦作市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共12 条,其中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条讲激励重点及评价标准,按照“聚焦市委中心工作,突出实绩导向”的思路,结合焦作市实际,提出了以各类考核评价结果、完成中心任务成效、本职工作突破进取三大方面的18 种情形为鼓励激励的重点。第八、第九条讲激励措施,主要是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激励和落实中央、省、市其他有关干部激励政策。第十、第十一条讲否定性条件、联动要求,主要是规定对有关单位和干部实施鼓励激励时,受鼓励激励对象不得存在违法违纪、“一票否决”等情形;各县(市)区、各市直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的鼓励激励办法。
具体的鼓励激励措施如下:个人在年度综合考核中,按30%的比例分类评定等次为“好”的领导班子,其班子成员“优秀”等次可提升至30%,并对评为“好”等次的班子、“优秀”等次的干部通报嘉奖,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业绩考核连续3 年获得“好”等次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的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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