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职院校教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方法及风险防范
2021-11-22梅祥娣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1年17期
梅祥娣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江苏 常州 213164)
1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定义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从2019 年起,居民个人需要“合并全年所得,按年计算税款,办理年度汇算”,也就是在按月缴纳税款的基础上汇总全年收支、查漏补缺、多退少补。按照汇算清缴政策,仅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才纳入汇算清缴范畴,综合所得包括工资酬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2 年度汇算清缴的意义
随着科教强国政策的落实,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增加,高校教职工的收入也逐年增加,年度汇算清缴政策的推出对降低教职工的税负提供了政策支撑。
2.1 可以享受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
(1)在本年度未足额申报或未申报的项目,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一并扣除,如教职工本人和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当年度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2)在当年度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未足额申报或未申报的,如全年基本减除费用6 万元、三险一金、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专项附加扣除支出等可以年度汇算清缴时补扣。
(3)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如教育、扶贫、济困等支出也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计算。
2.2 可以准确计算纳税人全年综合所得应缴个税,多退少补
按照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纳税人平时取得综合所得时,应该按照一定的计税方法,按月或按次计算应纳税额并预缴税款,但由于实践中取得的综合所得情形复杂,无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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