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专业认证背景下的西藏高校基础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2021-11-22彭蔹淇马天祥
就业与保障 2021年11期
文/彭蔹淇 马天祥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师范大学提出“四有好教师”的殷切期望以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已然成为社会主义新时期教师的标准。为了将这一标准落实到具体的人才培养环节之中,保证人才培养质量,2017年10月26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以实实在在的具体制度和要求,开启了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全新阶段。自此,以考察师范专业办学质量为核心的认证工作已然开启。该项认证工作的核心在于,全方位、系统地构建起一套“开放式”评价体系,进而有效测评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否契合社会需要、人才培养的达标是否满足社会需要、人才培养的修订是否符合社会需要的变化。
一、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核心理念
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理念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学生中心(Student-Centered,SC),即强调以师范生为中心配置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产出导向(Outcome-based Education,OBE),即强调以师范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Continuous Quality Improvement,CQI),即强调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1]。
其中,产出导向(OBE)为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核心理念。要求专业按照“反向设计,正向施工”的理念,即以社会对师范人才的实际需求制定培养目标,进而实现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的充分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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