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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企业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风险控制探讨

2021-11-22山东高速速链云科技有限公司

现代经济信息 2021年30期
关键词:账款业主建筑施工

娄 雯 山东高速速链云科技有限公司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国家对于基建领域的投入也不断扩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为建筑施工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然在长期发展历程中,由于大量社会资本涌入建筑施工行业,也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建筑市场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在买方主导的市场背景下,常常有客户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的问题,甚至还有恶意拖欠现象,过长的支付周期,无疑增加了企业的应收账款规模,加剧资金占用窘境,由此需要引入保理业务,将工程款以受让的形式转让给保理机构,由保理机构为建筑施工项目提供一定额度的建设资金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然由于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时间相对较短,不管是政策还是监管方面都有缺失,这增加了保理业务的风险,为推动保理业务有序开展,重视风险控制是提升保理业务质量的重点。

(二)研究意义

本文通过针对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展开分析,探讨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风险控制,目的在于思考如何完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管理机制,降低保理业务风险,以更好地通过保理融资为企业提供建设资金支持,促进建筑施工顺利开展。建筑施工企业通过规范开展保理业务,可以达到低成本融资的效果,这对于化解融资难题意义重大。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优势

(一)防范信用风险

如果建筑施工企业将应收工程款项转让给保理机构,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可以降低坏账风险,避免了催收问题,还能获取一定额度的建设资金,保理机构则依托其专业的保理团队和经验优势开展全面的资信调查,以确保账款及时回收,同时账款的催收和管理工作也将有保理机构来完成,有效防范了应收账款所诱发的信用风险。对于施工企业而言,由于信用调查由保理机构完成,因此可以减少这部分成本开支;同时,由于将应收账款催收工作转移给保理机构,保理机构往往具备金融背景,可以提升信用管理水平。

(二)缓解内部资金压力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一旦应收账款规模过大,则势必会制约现金流,严重情况下还会出现坏账,增加资金成本[1]。而通过开展保理业务,由于其具备融资功能,可以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一定额度的建设资金支持,由此可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三)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在建筑企业进行项目施工过程中,一旦业主不能如期支付工程款,则企业就要面临应收账款的管理、应收账款的跟踪、应收账款的催收等工作,这必然增加相关管理成本。如若催收不成功,还可能会通过诉讼程序,此时建筑施工企业还要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支出。而建筑施工企业选择保理业务,不仅可以降低欠款发生的概率,还能帮助企业减少成本。

(四)提升企业参与PPP项目的实力

建筑施工企业在参与PPP项目时,前期资金投入往往需要垫付,而且后期的账款回收周期一般持续5—10年,对于这种项目,建筑施工企业选择保理业务可以为参与PPP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三、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风险控制的有效策略

(一)提升应收账款转让的合法性

为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转让合法合规,应重视详尽全面的排查转让合同条款,这是确保保理业务顺利开展的关键[2]。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做好提前筹划和考虑,确定是否要进行应收账款的转让,如果确定要进行转让,在同施工项目业主签约环节就应将禁止转让的相关约束条例排除在外,为后期保理业务奠定基础。作为保理机构,在基础合同审查环节,要重点核查应收账款转让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债券到达约定时限后,能够顺利进行清偿。在保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往往会存在保理机构忽视审查或者审查不到位的情况,这可能存在合同双方恶意违规操作,通过另签补充协议的方式来阻止债权的顺利转让,对于此情况,保理机构的应收账款转让很可能会被视为无效,被法院否定。

(二)提升专业性,规避操作风险

为降低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风险,保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提升操作规范性和专业性,以防止因操作不当诱发风险。首先,在建筑施工企业提出应收账款转让之后,保理机构要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如客户经理、账户经理、风控经理等均要责任到人到岗,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处理,以防范违规操作。其次,作为保理机构,要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键风险环节,可以通过梳理分析和全面尽调来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强化对保理业务过程的管控。最后,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保理机构应重视开展专业化培训,以提升工作人员的辨识能力,如对应收账款可转让性的辨识,对票据的辨识,可以有效防范操作不当风险,促使保理业务顺利进行。

(三)应收账款转让要及时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保理业务,我国出台了《保理业务规范》,其中,根据是否要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实告知债务人这一标准,将保理业务划分为两种,一种为公开型,另一种为隐蔽型。关于转让是否告知,在《合同法》中做出了界定,即如果未告知债务人,则应收账款转让对于债务人来说没有约束力[3]。由此,如果建筑施工企业办理的是隐蔽型保理业务,在应收账款达到约定付款时限后,若业务没有按照约定完成兑付操作,或者业务在知道债权已经转让于保理机构后,仍继续向建筑施工企业付款,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已经将所付账款挪用,而没有向保理机构偿还融资,那么就会导致保理机构债权难以履行,诱发法律风险。为强化风险控制,在保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必须明确通知债权人债权转让事实,并留存能够证明债权人已经知道应收账款发生转让的证据,以防止后期债权人不承认知晓此事。

(四)施工企业违约风险控制

在实际开展保理业务过程中,如果建筑施工企业将债权转让于保理机构,而在后期与施工项目业主合作过程中有违约情况发生,此时作为项目业主仍具备抗辩的权力,但作为保理机构很难把控该环节的风险。为有效防范风险,在与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过程中,应向其行驶追索权,以强化风险控制。在制定保理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如若建筑施工企业在与项目业主合作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则保理机构可以免责,以此达到规避保理机构风险的目的。

(五)重视全面的资信调查

保理业务风险控制是确保业务顺利开展的关键,因此作为保理机构不能盲目办理保理业务,应重视对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业主做好全面的资信调查,以防范风险。如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要调查评估其是否具备资质,以及经营管理情况、业绩情况、团队实力等,对于项目业主,要评估其资信状况,资金实力情况、股东情况等,同时还要注意对合作的基础合同、履约能力及效果、历史交易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通过全面的调查分析,可以帮助保理机构更为全面真实的掌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风险点,提前防范,以降低后期风险控制成本。如作为保理机构,在对建筑施工和项目业主的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项目不理想,可以考虑不做保理业务,亦或者适当压降融资比例,还可以要求进行担保,尽可能地降低风险[4]。

(六)引入商业保险分散风险

为有效降低风险,保理公司可以购买信用保险,通过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以实现风险的转移。在建筑施工企业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之后,如果项目业主不能如期还款,则保理公司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申请补偿。当前,就国际上来看,已经有越多越多的保险公司推出了应收账款信用保险业务,国内保险公司也应积极创新和完善保险业务管理机制,为保理业务开展增加风险保障。

四、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业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伴随着建筑施工企业的持续发展,规模也不断扩大,这对于企业的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建筑施工行业的特殊性,一般账款支付周期较长,为解决资金难题,推动企业资金融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可以拓展企业的融资渠道。然而,面对当前我国保理业务机制尚不健全的局面,在开展保理业务过程中仍存在一定风险,这要求必须重视风险控制,为保理业务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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