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解读
2021-11-22
财会学习 2021年5期
关键词:抵押
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的解读
为贯彻实施民法典,做好部门规章与民法典的有效衔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 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以下简称《决定》),废止《动产抵押登记办法》,修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决定》出台的背景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存在不一致的部门规章予以修改或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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