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内设监事会协同监督研究
2021-11-22段晓琪
北方经贸 2021年4期
段晓琪
(南京审计大学,南京211815)
一、内部审计和内部监事会的比较分析
(一)内部审计的概念和特点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是属于企业董事会下的部门,对董事会负责。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工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流程和相关经济活动进行评价、报告和提供整改建议,以促进国有企业效益提高,从而使企业及时纠正弊端,增加价值。
内部审计具有工作的内向型和独立性。内向型是指内部审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改善本部门,本单位的效益。独立性是指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内部审计部门必须保持独立的组织地位,能够不受其他因素影响,客观地评价审计对象。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范围较为广泛,可以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等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对企业内部的缺陷提出改进意见。
(二)内设监事会的概念和特点
监事会是企业内部的监督机构,是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企业自身的章程设立的,可以代表出资人对企业的相关经济活动和企业相关责任人的经验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对出资人或者股东负责。国有企业的监事会可以分为外派监事会和内设监事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不断深化,外派监事会的弊端逐渐暴露,主要有监察力度不够,调查不深入;属于事后监督,不能及时产生效益等问题。因此,内设监事会成为了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新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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