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笔拒付业务引发的思考
2021-11-22戴怡编辑韩英彤
中国外汇 2021年14期
文/戴怡 编辑/韩英彤
国际形势波诡云谲,经贸摩擦愈演愈烈,作为结算工具的信用证亦受到不小的波及。今日分享一例因贸易战导致的进口信用证拒付案例,以期管中窥豹,引发启迪。
案例背景
信用证条款规定
59 受益人:A公司,特罗纳海茨,美国
44E 装货港:美国主要海港
44F 卸货港:中国上海
46A 单据要求:
1.全套正本海运提单……
2.4份显示每个炉号实际检测结果的制造商证明
3.全套正本保单……
交单情况
5月20日,开证行收到银行交单。
1.提单显示装货港纽约,卸货港上海
2.保单显示承保起讫地自运输起点:特罗纳海茨,宾夕法尼亚州,美国,至最终目的地:中国上海。
3.制造商证明显示,每个炉号的实际检测结果为通过合同号XXX规定的标准和规格。
审单结果:单证相符
拒付情况
5月26日,客户表示,由于经贸摩擦,客户与受益人对于额外关税费用承担存在分歧,请求以“质保书没有根据每个炉号显示各项检验的实际结果”为由对外拒付。开证行认为,制造商证明已明确表明信用证所要求的实际结果是通过了各项化学机械等指标,符合信用证要求,不符点不成立;但保单存在小瑕疵,虽然显示承保的起讫地分别为特罗纳海茨至上海,从实质相符的角度来说已经将装货港纽约包含在内,但从镜像相符的角度来说,银行可以帮助客户尝试提出不符拒付。客户则坚持制造商证明不符成立。
5月27日,经反复交涉,客户拒付意愿强烈且愿意承担相关的风险责任,最终对外发报拒付,不符点如下:保单未显示承保的风险区间至少涵盖从装运地点(纽约港)至卸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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