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或联合运输单据审核要点分析
2021-11-22王颖编辑韩英彤
中国外汇 2021年14期
文/王颖 编辑/韩英彤
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大部分信用证要求提交提单、租船提单或空单,而要求多式或联合运输单据的较为少见。本文讨论了两种情况下的多式联运单据:情况之一,信用证要求提交海运提单,但在特殊条款中也表示多式或联合运输单据可接受;情况之二,信用证要求提交多式或联合运输单据,同时在特殊条款中表明租船提单可接受。在这两种情况下,对单据的审核会有怎样的不同呢?
信用证要求提交提单,同时规定多式或联合运输单据可接受
在提交提单的信用证下,一般有两种情况可接受多式或联合运输单据:一是信用证特殊条款直接规定多式或联合运输单据可接受,二是信用证特殊条款规定:提单显示其他装/卸货港,同时提单收货地/最终目的地显示信用证要求的装/卸货港可接受,并规定多式或联合运输单据可接受。第二种情况下表明多式或联合运输单据可接受,可能是出于避免提单装/卸货港未显示信用证规定的港口,而出现不符点的情况。
那么规定了多式或联合运输单据可接受是否可避免不符点?对单据的审核是否会有不同?
首先是什么情况下需要按多式或联合运输单据审核单据呢?根据ISBP745 D1条规定,当信用证要求提交涵盖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运输单据,或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运输路线清楚地表明将使用一种以上的运输方式时,将根据多式或联合运输单据的标准审核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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