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婚”为手段套取车牌指标之行为定性研究
2021-11-21李瑞华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法律
李瑞华
(东南大学 法学院,南京 211189)
一、案例引入与问题意识
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充斥着某些合法违法交织的事件,这对社会治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例如,某市“结婚买卖车牌指标案”。该案大致案情为:某市的“车牌中介”利用街头广告、QQ、微信等发布车牌指标信息,买方通过“车牌中介”与车牌持有人取得联系并交纳定金。随后,买卖双方结婚,待变更车牌后,再离婚,并支付尾款,“车牌中介”与车牌持有人按比例分成。涉案人员存在短期内多次、频繁结离婚的现象,从而变更过户一定数量的车牌。据悉,在车务中介公司有两份协议书,一份《婚前协议书》,该协议由标主和买标者签订,双方约定,婚后财产除双方婚姻前拥有的机动车及该市个人机动车普通号牌外,其余财产将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双方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另一份协议是与中介公司签订的《XX市车牌指标过户服务协议》,该协议提到,买方先交定金,待领结婚证后付一半的钱,尾款则在车辆行驶证变更之后支付。整套流程完成后,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对于本案,该市公安部门通报称,共抓获嫌疑人166人,其中124人以结婚为手段骗取、买卖小客车指标,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有67人被批准逮捕。(1)孙莹:《以“结婚”为手段买卖车牌指标,67人已被批准逮捕》,载京报网2020年12月28日,https://news.bjd.com.cn/2020/12/28/38961t100.html。
当然,该案的确存在违法行为,但是否如司法机关所认定的,本案相关当事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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